“非常感谢你们,这么短时间就把我们的电动车追回来了,给你们点赞!”
“真是太感谢了,我以为找不回来了”
看到电动车失而复得,失主付先生、卢先生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对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
01
4月21日21时许,锦秋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付先生停放在一购物广场停车场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全力侦查,对案发现场摸排走访,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嫌疑人身穿深色上衣,在停车场附近徘徊,发现一辆电动车未上锁,便骑着迅速逃离现场。民警根据视频沿线追踪,对途经的路线仔细排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
经研判分析,办案民警掌握嫌疑人踪迹后,于4月26日上午,在车管所架网守候,将正要参加科目一考试的嫌疑人张某某抓获。
到案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4月21号晚上,下班后闲来无事在商场附近闲逛,发现一辆电动车未上锁,便起了贼心,盗走后立马转卖了330元钱。
02
4月24日21时许,卢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一购物广场停车区的电动车被盗。锦秋派出所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电动车被一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骑走,因天色已晚,嫌疑人的样貌十分模糊,民警对可能经过路段的监控排查对比,细心的民警发现嫌疑人进入附近一小区内,于是根据报警人卢先生提供的电动车照片,对小区内停放的电动车逐一摸排,经过一个多小时,在小区车棚的角落里发现了被盗电动车。
经卢先生确认系其丢失的电动车后,民警根据嫌疑人进入小区的时间,确定了姚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果断出击,4月27日早上8时许,在家中将其抓获。
经了解,姚某某自己出门散步时,走到购物广场发现一电动车未拔钥匙,临时起意将电动车盗走,停放在了小区车棚内。
4月27日,锦秋派出所民警将追回的两辆电动车分别返还受害人。
来自:博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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