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境内河流河砂开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JD-A20230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D-A2023005;
项目名称:金平县境内河流河砂开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根据合同单价列的最高价,按实际采量算;
最高限价:每方合格河沙、卵石(公分石、瓜子石)34元;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金平县境内河流46个标段砂石采运直至装车发运为止的全部服务,以及其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人力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与安全管理责任(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金平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标段划分如下:
红河(金平段)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高冰镍冶炼厂变电站下方河道内;终点位于绿水河青年电站对面金平方向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1000米,该段上游与蔓耗大桥间隔距离2000米为禁采区,下游与水文站间隔距离500米为禁采区。
红河(金平段)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大寨河与红河交汇口下方;终点位于元蔓高速石洞跨江大桥上游500米:开采范围长度3000米,该段下游与元蔓高速石洞跨江大桥间隔距离500米为禁采区。
红河(金平段)第三标段
起点勐桥乡石洞村磨坟田沙坝地;终点昆钢金河大桥上游500米(开采范围长度429米,该段上游与元蔓高速石洞跨江大桥间隔距离2000米为禁采区,下游与昆钢金河大桥间隔距离2700米为禁采区)。
红河(金平段)第四标段
起点勐桥乡老卑邑河下游750米;终点位于蛮龙公路(勐桥乡段)至团田村岔路口上方:开采范围长度2000米,与下游第五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五标段
起点位于蛮龙公路(勐桥乡段)至团田村岔路口上方;终点位于河口县莲花滩乡莲花滩村斜对面金平方向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3100米,与下游第六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六标段
起点位于河口县莲花滩乡莲花滩村斜对面金平方向河道内;终点位于勐桥乡热水塘难民村下游村口,开采范围长度2900米,与下游第五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七标段
起点位于勐桥乡热水塘难民村下游村口;终点位于勐桥乡红桥村委会老新街村角(开采范围长度4300米,间隔新街大桥距离500米,该段下游与新街大桥间隔距离500米为禁采区)。
红河(金平段)第八标段
起点位于新街连队对面金平方向河道内;终点位于茅草坪河与红河交汇口:范围长度1300米,与下游第九标段间隔距离50米,该段上游与新街大桥间隔距离2000米为禁采区。
红河(金平段)第九标段
起点位于茅草坪河与红河交汇口;终点位于勐桥卡房村两股水下方河首内,范围长度1500米,与下游第十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十标段
起点位于勐桥卡房村两股水下方河首内;终点位于勐桥乡小者兰河与红河交汇口下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2300米,与下游第十一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十一标段
起点位于勐勐桥乡小者兰河与红河交汇口下游河道内;终点位于河口市达沟河与红河交汇口对面金平方向上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1500米,与下游第十二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十二标段
起点位于河口市达沟河与红河交汇口对面金平方向上游河道内;终点位于勐桥乡卡房村委会乌龟滩村上游500米,开采范围长度2000米,与下游第十三标段间隔距离50米。
红河(金平段)第十三标段
起点位于勐桥乡卡房村委会乌龟滩村上游500米;终点位于勐桥乡十家寨村脚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4600米,该段下游与龙脖河大桥间隔距离1550米为禁采区。
藤条江(老勐段)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三柯河与藤条江交汇口下方300米;终点位于元阳电站上游640米处,范围长度224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原古龙砂场下方600米河道内;终点位于新村村委会与老集寨桥上游500米处,范围长度340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三标段
起点位于新村村委会与老集寨桥下游1000米处;终点位于老集寨三家河与藤条东交汇口下游280米处,范围长度600米,与下游第四标段间隔7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四标段
起点老集寨三家河与藤条东交汇口下游350米处;终点位于老勐镇平坝河村二组村头,开采范围长度1200米,与下游第五标段间隔5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五标段
起点位于老勐镇平坝河村二组村头;终点位于老勐镇平坝河村二组村民黄文家下方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800米,与下游第六标段间隔5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六标段
起点位于平坝河村二组村民黄文家下方河道内;终点位于平坝河村二组村民黄洞家下方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350米,与下游第七标段间隔5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七标段
起点位于平坝河村二组村村民黄洞家下方河道内,终点位于平坝河与藤条江交汇口,开采范围长度250米,与下游第八标段间隔50米。
藤条江(老勐段)第八标段
起点位于平坝河与藤条江交汇口;终点位于清水洞段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1800米,下游为禁采区。
藤条江(勐拉段)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镇那兰桥下游距离20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勐拉镇湾河桥上游500m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440米。
藤条江(勐拉段)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镇湾河桥下游距离10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勐拉农场吊桥上游770m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1050米。
藤条江(勐拉段)第三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农场吊桥下游距离20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勐拉大桥上游500m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960米。
藤条江(勐拉段)第四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勐拉大桥下游距离21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勐拉镇顶岗吊桥上游500m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1230米。
藤条江(勐拉段)第五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镇顶岗吊桥下游距离10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金水河镇纳窝吊桥上游500m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250米。
藤条江(勐拉段)第六标段
起点位于金水河镇新桥桥下游距离20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金水河镇金水河吊桥上游650m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1200米。
平坝河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营盘乡平坝河村至老勐镇冲口村桥上游岔河口处;终点位于营盘乡平坝河村至老勐镇冲口村桥上游距离5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410米。
平坝河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营盘乡平坝河村村头;终点位于平坝河电站取水坝上游距离4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630米。
南邦河第一标段
3-02起点位于一0四桥上游岔河口处;终点位于一0四桥上游、距离500米处(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880米。
南邦河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南邦河桥下游、距离10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南邦河与藤条江交汇口、开采范围长度980米。
茨通坝河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铁皮房桥下游、距离10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者米乡清水村脚吊桥上游河道内(与下游吊桥间隔5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2000米。
茨通坝河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清水村脚吊桥下游河道内(与上游吊桥间隔,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者米乡七吹河与茨通坝河交汇口处、范围长度2000米。
茨通坝河第三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七吹河与茨通坝河交汇口下游320米处;终点位于者米乡吧哈村桥上游、距离5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900米。
茨通坝河第九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隔界河与茨通坝河交汇口上游河道内(起点上游距离1000米为禁采区);终点位于者米乡洋细桥上游河道内、距离5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3900米。
茨通坝河第十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洋细桥下游河道内、距离17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者米乡顶青桥上游河道内、距离5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778米。
茨通坝河第十一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顶青桥下游河道内、距离10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者米乡茨通坝吊桥上游河道内、距离5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2250米。
茨通坝河第十二标段
位于者米乡小翁帮村下方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500米,与下游第十三标段间隔50米。
茨通坝河第十三标段
起点位于者米乡小翁帮村下方河道内;终点位于茨通坝河湾塘吊桥上游河道内、距离5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3300米。
荞菜坪河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荞菜坪四级电站下游河道内;终点位于勐拉镇小其下寨上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600米。
荞菜坪河第二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镇荞菜坪村下游河道内;终点位于勐拉镇牛场村上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970米。
荞菜坪河第三标段
起点位于勐拉镇牛场村下游河道内;终点位于勐拉镇纳格村上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1970米。
荞菜坪河第四标段
起点位于裕筬橡胶加工厂下游河道内;终点位于文革村上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740米。
荞菜坪河第五标段
位于曼仗村脚下游河道内、开采范围长度288米。
金水河第一标段
2-01段,起点位于金水河镇坡脚沖与金水河交汇口下游河道内;终点位于金水四级电站上游河道内、距离10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范围长度3400米。
2-02段,金水河四级电站下游3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农场十四队桥上游河道内、距离5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开采区长度530米。
麻子河第一标段
起点位于弯河桥下游、距离2000米(该段同时为禁采区);终点位于丰田电站水库库尾,开采区长度1000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河砂开采业务等证明文件。
1.2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或无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标段6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云南蒙自市
六、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6.2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附件”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