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要夸奖中国语言文化的“博大精深”,还是要说无耻之徒,太过可恨。又或许是社会变化太快,总是让我们没有办法融入进去。兴许对一些专业的人来讲,”恶意讨薪“会是一个专业的词汇,但我并不想代表专业人士的立场。相比较宏观,我更喜欢聊个体的差异。因为他们才是活生生的”人“。
最近,工人日报报道北京警方侦破了一起包工头组织利用农民工恶意讨薪案件,成功抓获涉案人员35人。这个事情,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现整理出来,和大家分享。
恶意讨薪的由来
我很不喜欢在讨薪的前面加上恶意两个字。因为,我觉得没有任何的恶意是无端产生的,有因势必会有果的。
通过某度的查询,恶意讨薪的含义:恶意讨薪是一种恶意行为
最早,这个词汇来自于河北人社网。人社网上是这样说明的,讨薪有理,但方式不得过激、违法,要以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有理有法的讨薪
我幻想了下,什么是有理有法的讨薪呢?
欠薪人:我现在没钱,欠你的钱以后再给
被欠薪者:哦,好的,你再不给我钱我就要去起诉仲裁你,用法律途径维护我的权益了
欠薪人:嗯,好的,你去告吧。回头欠薪人就对公司的律师团队说:要打官司,就给我使劲拖他们!
而被欠薪者呢,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上诉。然后好多人还不会写字,然后在外地的还需要找代办。人多的还需要凑钱去仲裁厅,进行仲裁。但又由于法律不是很清楚,到了仲裁厅,仲裁厅的服务人员说:这个事情,你得回当地办理
而此时,被欠薪者想要讨回的这些工资,可能是全家的收入来源,甚至接下一段时间的救命钱。被欠薪人则要承担着更大的压力。而欠薪人则是吃香的喝辣的,开着大奔,喝着酒,等着被欠薪人的法律维权。
过了好一段时间,被欠薪人则终于开启了法律维权之路。先是向当地的仲裁厅发起了仲裁,然后仲裁厅的调解员进行了调解。然后又由于欠薪人有着专业的团队,利用团队的优势和被欠薪者展开了极限的拉扯。甚至是法院的一审,二审。
而这,又要耗费很多时间。这个时间所耗费的精力都已经超出了讨要薪水的本身价值。
那么,这样按照流程走下去的合理、合法、合规,又怎么能解燃眉之急呢?那这种情况,又是真正的公平,合理,合法吗?
我对此提出质疑:要求被欠薪人走同样的法律渠道维权本身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要知道在社会上,真正的被欠薪人都是比较弱势的群体,他们缺少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同样,他们也更不能长时间的缺少收入。而欠薪人呢?他们往往有着完善的法律团队,有着比较丰厚的经济优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和被欠薪者拉扯。
那就算最后被欠薪者获得到了应有的薪水了,一年,三年之后得到了应有薪水了,那还算是公平吗?迟到的正义,又还算是正义吗?这代价,未免太大了吧?
恶意讨薪——不欠薪哪来恶意
我从来不认为讨薪还有“恶意“这一说法。讨薪只应该有方式,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讨薪。而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讨薪,只要是为了获取应得的那部分,我觉得都应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究其根源,是先有欠薪,才有的讨薪。如果能把欠薪问题解决了,那又怎么可能会有恶意呢?
其实,之所以是有恶意讨薪这个说法。一个是因为利益点不同,维护群体不同导致的。再一个就是欠薪这个问题,目前还是很难解决,打工人权益很难维护。所以,只好以”恶意讨薪“做出个临时的方案、策略。
欠薪人虽然欠薪了,但是,只要他能够把GDP,把工程继续搞好,大的流程没纰漏,那就是最重要的事情。而欠薪呢?或许在相关的政府领导眼里,并不是很重要。所以,相比较拖欠薪资和耽误工程进度,还有政治生涯来说,孰轻孰重呢?
但是,如果领导们将拖欠薪资事情摆在第一位。如果拖欠薪资了,就让相关的领导直接丢掉它的政治生涯,那时,你们说,欠薪问题还会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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