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有人出门旅行

有人走亲访友

但是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蜀黍严查酒醉驾

而且是每天!每天!每天!

不论白天还是黑夜,

都在各个高速路口“等你”!

01

案例一

5月2日,

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

在杜家疃收费站

对一辆鲁F牌照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

闻到驾驶员刘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带刘某到医院抽血。

02

案例二

5月1日22时,

福山大队民警对一辆鲁F的小轿车

例行检查时,

闻到驾驶人郭某身上

散发着阵阵酒气。

经检测,

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带郭某到医院抽血。

经询问,

郭某晚上吃完饭后,

认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

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

结果被民警查到。

目前,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案例三

5月1日20时,

栖霞大队民警在中桥收费站

查到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

驾驶员怕儿子没戴眼镜开车不安全,

坚持自己驾车。

没想到刚到高速路口就被查到。

经酒精检测仪检测

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

驾驶证记12分,1000元罚款,

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生命无价,严禁酒驾

消息来源:烟台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