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为加强各部门的帮扶救助类政策归集,建立低收入家庭帮扶政策数据库,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帮扶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助力我区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在“走好共富路”进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本区实际,经梳理整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龙湾区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

主要依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号)

《温州市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工作指引(试行)》(温民助〔2022〕131号)

主要内容

加强生活保障类(共18项)

推进安居工程类(共4项)

强化医疗救助类(共11项)

共享均衡教育类(共10项)

生活支出减免类(共13项)

支持就业创业类(共14项)

提供公共服务类(共18项)

提供社会力量参与类(共4项)

适用对象

龙湾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和低边对象家庭。龙湾区范围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为龙湾区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龙湾区常住人口家庭。

注意事项

本政策具体申报指南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其他已发布的相关帮扶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将视情对相关条款作动态调整,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关键词解释

第一类相对低收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和低边对象家庭。

第二类相对低收入家庭:除第一类相对低收入家庭外,家庭人均年收入为龙湾区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龙湾区常住人口家庭。

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湾区民政局,解读人:李中旺(龙湾区民政局党组成员、龙湾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联系电话:0577-86968512。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