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道路交通事故中

电动车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车型

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

闯红灯、无牌无证、逆向行驶、

非法载人、不戴头盔......

对这部分人

咱揭揭“丑”

小惩大诫,以儆效尤

为优化辖区道路环境,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情况,切实补齐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和交通秩序混乱现状,巴州公安交警对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进行严格路面管控,针对符合条件上户但未上户的非机动车,督促及时上户;对未按规定上户和来源不明的车辆,依法暂扣,严肃处理!

地点:焉耆县

地点:尉犁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需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驾驶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持有准驾车型为F的驾驶证。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

无牌无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没有按规定购买交通强制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无法得到保险理赔,容易产生因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正确戴好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不具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保护设施,骑乘人员直接暴露在外,且稳定性能差,易发生碰撞等事故。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尤为重要!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丨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唐 慧

审核丨吴建军

签发丨李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