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一般需要贷款人填写基本的家庭情况,其中就包括“配偶”,甚至某些贷款中配偶需要作为共同贷款人签字。而又因为某些情况,银行在审批贷款单时未必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也就导致一方代替另一方签字,作为“共同贷款人”,但是贷款资金只发放到了一方手中,另一方可能在离婚后哪天突然被银行催债、告上法庭甚至强制执行、失信,才发现自己“被贷款”。
对于这种问题如何解决呢?下文将会详细阐述。
1. 被银行起诉了可以不出庭应诉吗?
男女双方要谨慎处理涉诉信息,一旦发现自己涉诉就通过12368查询自己的完整涉诉信息,确认对方是在哪家银行办理的信用卡、贷款、使用时间等信息。
对于离婚后发现自己婚内被贷款,还被银行起诉的情形,要积极应诉,在案件中处理这部分问题,不出庭、不接收传票只能拖延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但是不出庭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并且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同时,结合我们团队的实践经验,银行在计算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时的计算方法也未必完全正确,积极应诉可以减少这部分的费用。
2. 被贷款应诉了、没应诉应该怎么处理
被贷款最核心的问题有两点:自己是否真实签署了相关贷款协议、资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点,之所以一方可能在离婚后发现自己被贷款,核心就是银行在审查相关文件时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任由对方伪造签字。这时就需要强调调出相关文件并进行鉴定。通过笔记鉴定可以得出签名是否系伪造的结论,如是伪造,则贷款基础不存在,当事人不需要因为“被贷款”而承担债务。如果不是伪造,那么当事人自己签署了贷款文件,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第二点,确认这部分贷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判断贷款本身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的规定,需要银行一方举证证明这笔贷款用于了家庭开支,但由于银行可以自行调出银行流水,如果银行流水确认其中存在家庭消费,那么这部分债务有可能属于共同债务,当事人需要结合自己的流水具体咨询处理办法。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后发现自己被贷款的基础法律内容,简单来说可以诉讼银行、对方,从而解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