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
二、项目建设背景
为规范城区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的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盘活停车资源,缓解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便民停车行动方案》、《铜陵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铜陵市政府明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投公司等多部门联合,共同实施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分期对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施智能化运营管理。
三、 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安徽省便民停车行动方案》要求,各市需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促进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目前,安徽省大部分地级市已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仅有少数地级市未实施,今年均列入实施计划,预计今年年底将基本实现地级市路内停车收费全覆盖。我市作为皖中南中心城市,需加快推进实施智能静态交通项目,必要性如下:
( 一 ) 顺应城市快速发展,缓解城市停车压力的需要
我市中心城区用地资源紧张,公共停车泊位和路内泊位均存在一定的缺口,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加之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造成车辆停放向路内免费停车位聚集,加重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亟待通过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的建设,发挥停车收费的杠杆调节作用,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 二 ) 规范城市停车行业发展的需求
现有的停车管理体制较为分散,多部门多头管理,无法形成管理合力,且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日常监管执法缺乏依据;尚未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和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机制,缺少统一停车设施数据库,停车信息共享不足;重设施轻运营,行业发展水平较低,停车经营主体主要通过自建平台向社会提供基础的停车服务,多元化增值能力受限明显。亟需通过停车系统建设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提升城市静态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 三 ) 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停车信息服务的需要
在市民泊车过程中由于信息匮乏,导致车辆寻泊时间较长,车辆空驶及道路拥堵问题较为严重。需要在整合城市停车动静态资源的基础上,通过结合其他交通相关数据,深入剖析城市停车需求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停车动态数据库,通过诱导屏、网站、微信、手机终端等多种形式为公众提供停车场、停车位、停车价格等信息查询、诱导服务,全面提升停车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项目 概要
实施中心城区9101个路内泊位智能化改造及收费运营、18个公共停车场(1891个泊位)停车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收费运营、三级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数据处理与存储系统建设、网络及安全系统建设、智慧停车指挥中心建设、社会停车场数据接入等。通过智能化手段,统筹中心城区路内、路外停车资源,推动停车资源整合,为广大市民提供“一次绑定、全市通用、停车引导、泊位查询、在线预约、车位共享、无感支付”等服务,实现停车资源“一张网”,停车管理“一盘棋”,进一步规范停车运营管理,引导车辆合理有序停放,利用经济杠杆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盘活停车资源,缓解城市停车难、交通拥堵难题。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约4320万元。
五、公众联系方式
项目牵头单位: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62-2823472
项目实施单位: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陈工 联系电话:0562-5859212
电子邮箱:ahljcygs@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广大居民,关心项目建设运营的单位、组织或社会各阶层人士、专家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我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将会同市建投公司认真研究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书面建议或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5日
附件:1、铜陵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附件:2、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路内泊位分阶段实施方案
附件:3、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铜陵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区域
车型
计时收费
备注
核心区
小型车
首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5元/辆,以后每1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1、收费时间为:7:30-19:00,当日19:00至次日7:30为免费时段。
2、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其他按上述标准收费。
3、小型车:7座(含)以下客车或蓝色牌照的机动车;大型车: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车型,主要指黄色牌照的机动车。
4、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大型车
首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9元/辆,以后每1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非核心区
小型车
首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4元/辆,以后1小时加收1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大型车
首30分钟-2小时(含2小时)以内收费8元/辆,以后1小时加收2元/辆,累计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附件:2、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路内泊位分阶段实施方案
序号
路名
起点
讫点
泊位数
建设时序
区域
一
第一阶段:中心城区核心区域
4013
2023年下半年实施
1
笔架山路
互助路
铜都大道
133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2
杨家山路
义安大道
淮河大道
96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3
淮河大道
义安大道
金川路
446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4
新光路
长江二路
金山中路
146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5
官塘路
铜都大道
北京中路
93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6
北京路
铜都大道
翠湖一路
222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7
石城大道
义安大道
翠湖四路
327
2023年下半年实施
8
学院路
天山大道
石城大道
147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9
铜都大道
金山东路
天山大道
212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0
金山东路
铜都大道
淮河大道
158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1
天山大道
铜都大道
翠湖一路
248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2
铜井路
天山大道
石城大道
123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3
庙冲路
杨村路
天津路
46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4
铜官大道
育才路
翠湖一路
141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5
湖东路
长江西路
翠湖一路
422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6
翠湖一路
湖东路
天山大道
378
2023年下半年实施
核心区
17
铜园路
铜园南路
铜园北路
46
2023年下半年实施
非核心区
18
建设路
湖东路
滨江大道
278
2023年下半年实施
非核心区
19
翠湖六路
石城大道
木鱼山大道
327
2023年下半年实施
非核心区
20
翠湖五路
西湖大道
翠湖五路
24
2023年下半年实施
非核心区
二
第二阶段:中心城区非核心区域
5088
2024年实施
21
翠湖二路
黄山大道
陵江大道
466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2
黄山大道
翠湖一路
翠湖二路
71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3
泰山大道
翠湖一路
翠湖四路
531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4
淮河大道
金川路
隆门路
32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5
金山路
滨江大道
淮河大道
237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6
笠帽山路
黄山大道
滨江大道
194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7
湖东路
五松山大道
320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8
山城大道
建设路
南湖西路
80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29
南湖西路
滨江大道
观湖大道
87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0
观湖大道
建设路
笠帽山路
40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1
人民大道
笠帽山路
南湖西路
32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2
翠湖四路
天门山大道
陵江大道
580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3
五环小巷
翠湖二路
翠湖四路
104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4
衡山大道
翠湖二路
翠湖六路
269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5
天山大道
翠湖二路
翠湖六路
133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6
西湖大道
翠湖一路
翠湖六路
278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7
华山大道
翠湖五路
翠湖六路
113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8
石城大道
翠湖四路
西湖二路
435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39
春晓路
南方一路
翠湖四路
128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0
木鱼山大道
铜井路
凤祥路
105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1
铜都大道
天山大道
翠湖一路
116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2
翠湖一路
天山大道
铜都大道
297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3
凤祥路
西湖大道
木鱼山大道
135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4
铜井路
天山大道
乌木山道
184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5
九华山大道
铜井路
太平湖路
61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46
乌木山道
铜井路
鹊江路
60
2024年实施
非核心区
三
第一、第二阶段合计实施停车位
9101
备注: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区、郊区范围内未列入本次实施范围内城市道路路侧停车位或后期新增路侧停车位,全部列入待管理区,后期如有收费管理需要,一并纳入铜陵市静态交通系统项目实施。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路内泊位实施计划。
附件: 3、铜陵市智能静态交通系统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 非商业用途,侵权删
信息来源: 铜陵建投
编辑:头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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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网法律顾问:查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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