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余温还在,一则疑似因插队起冲突的视频冲上热搜。

4月30日,浙江东阳某景区检票口,一老一少两女子疑因插队被阻止后,发飙怒怼男子,视频中两名女性情绪激动地大喊“拉我干什么”“我们不是好惹的”。

随着视频的曝光,两名女子的言行引来了网友们的“群嘲”和指责。5月2日凌晨,一位昵称“莫名其妙被扣帽子”的网友发出长段文字,声称自己是该事件中被指责插队的当事人。“我必须澄清的是,我没有插队”,这名网友表示,两人并非母女而是婆孙。自己带着外婆出来旅游,事发时,他们排到上面时发现错站到了年卡和团队通道,就准备移向一边的散客通道,正在看通道标识的时候被一个人大力拉扯。

该疑似当事人在网上回应称,“我生气吼他的原因不是他阻止我插队,而是大力拉我且冤枉我插队”。记者试图联系该网友核实其身份,并未得到回复。

该疑似当事人的解释和发言并未让事件热度下降,反而持续发酵,不仅网友们众说纷纭,婆孙二人的形象也被做成表情包在网络传播,更有人晒图称,二人的卡通形象配上“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文字,被制成了车贴、帆布袋等。

网友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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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晒图

正观新闻记者按照图上的名称找到了店铺。店家告诉记者,网友晒出的这款帆布袋确实是他店里的,只做了两三个,因为照片被传播的比较广泛,怕涉及侵权,现在已经撤掉了。

记者也搜索了多个线上平台,发现确实存在不少出售“婆孙插队车贴的商家,销量较好的显示“已售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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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事件,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表示,针对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将照片、视频等发布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的行为,如果是将他人隐私和私密信息传到网上,涉嫌侵犯隐私权。如果前述信息被用于商业用途,使用人会涉嫌侵犯肖像权。如果将前述信息进行丑化和侮辱,会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李强称,“对于现实中有商家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形象制作成漫画表情包并印在各种用于公开销售的商品上(譬如车贴等)进行牟利的行为,明显侵犯他人肖像权。针对一些恶意将他人表情照片进行夸大并丑化的行为,属于贬损他人人格的情形,则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对此,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进行了完善且明确的规定。”

正观新闻记者 古晨茜

统筹:石闯 李记波

编辑:王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