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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总则
南宫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庆街信用社新址装修工程已批准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欢迎符合招标条件、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信用社新址装修工程
2.1.1建设地点:大庆街信用社新址
2.1.2项目概况:大庆街信用社新址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4最高限价:1893504.96元
2.1.5工期:90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企业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假日除外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中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