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其实在全世界已经是一项非常普及的制度,截止2022年,在世界银行数据库中的176个国家和地区中,已经有14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在世界经合组织的38个成员国中,已经全部实施了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
据有关数据,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似乎与国家的文明程度成正比:西欧,美洲,中亚,实施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国家高达90%;南亚,东亚,太平洋和撒哈拉南部非洲,实施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国家占比65%;中东和北非,实施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国家占比60%;所有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全部实施了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
公务员财产公开,原本就是一项不需要讨论就必须实施的制度,因为公务员的薪酬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国家财政又是由国家的所有纳税人共同支撑,由此也可以理解为,所有纳税人就是所有公务员的老板,老板想知道自己的员工一个月挣了自己多少钱、该不该挣这么多钱、有没有违规挣了自己的钱,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但是,匪夷所思的是,在中国,公务员财产公开,却成了一项阻力重重、难以实施的制度。
中国公务员财产公开,为什么这么难?到底动了谁的奶酪?
事实上,早在1987年,我国就提出了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
八年后的1995年,中央相关部门更是先后公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等文件,形成了对现有官员进行内部监督的机制。
但是,这些文件虽然在强化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财产申报没有涉及亲属,没有要求进行全面财产申报,尤其是,财产申报后却没有向社会公开,于是算不上真正的公务员财产公开,得不到全体公民的有效监督,可谓流于形式,意义不大。
有鉴于此,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王全杰,联合50多位没有官员身份的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题为《制定政府领导干部财产公布制度》的议案。
由此,他也成为胆敢向“公务员财产公开”打响第一枪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
在他看来,政府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有义务向当家做主的人民公开自己的财产:
“还人民以明白,还政府以透明,还社会以公正。”
“你清清白白,你为什么害怕财产公开?”
遗憾的是,王全杰教授只担任了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然而,各个权利机构虽然相继给了王全杰各种回复,而且各个地方也进行了“昙花一现”的公务员财务公开的试点,甚至还有极个别官员带头主动进行了财务公开,但时至今日,公务员财务公开制度仍旧被各种力量以各种理由阻拦,无法实施。
2012年,《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官员财产公开难在哪》,直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开是民心所向”。
在文章中,它还公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一份调查:高达81.4%的中国公民,认为公职人员应当公开财产状况。即便是被调查的公职人员,亦有70%的人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
文章指出,虽然目前部分官员已经就财产、投资、子女就业等方面进行了申报,但事实上“都是向组织申报,向申报者的上级或领导申报。至于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人民也无法知道。而且,从已查实的一些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报告似乎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等待有很大的差距”。
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被给予预防腐败利器的重责,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础制度,但是公务员财产公开谈了很多年,一直谈到2023年,仍旧是雷声大雨点小。
俗话说,终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反对财务公开的理由再多,其实不过就是为自己的“不干净”找的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
归根结底就是一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蜀汉丞相诸葛亮光明磊落,就曾经在《自表后主》中主动公开自己的家产:“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1800年前的封建重臣尚且如此,一向标榜“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难道不更应该光明正大,坦白无私?
《人民日报》的《官员财产公开难在哪》一文直言不讳:官员财产难以公开的最大症结,不是目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原因,而是财产公开直接涉及某些官员的切身利益,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阻扰,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施行。当改革涉及到官员自身的权益,而这些人又掌握着决定政策制定和政策走向的时候,改革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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