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好文:《神州殡葬》分享

中国殡葬习俗和殡葬文化从古至今都是社会习俗和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者为死者而建立、形成、发展起来的习俗和文化,也是社会礼仪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它反映并长期受制于社会传统。

中华民族殡葬传统和殡葬习俗源远流长,由于人们对图腾的崇拜,对死人的崇拜,以及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发展到对死人的畏惧,沿着这条线发展到“厚葬薄养”的传统习俗。迷信的、封建的殡葬活动,至今在民间仍然流行并严重地存在。我国古代是典型的小农经济,采用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也由此形成了由中国特色的丧葬仪式。传统丧葬和祭奠都往往出于自己的本心或者乡约公议的家族伦理,因而一切在家族范围内的祭祀,都被人默认、同情,甚至遵守。到了现在,许多人家在举办葬礼时,都会在小区楼下就地摆好灵堂,大奏哀乐。搭灵棚、乱撒纸钱、乱放鞭炮、当街烧纸已是见怪不怪,甚至有的家庭还把戏班子请到家里搭台唱戏、又哭又唱,一闹腾就是几个晚上,事后留下纸灰成堆、炮纸一地,既扰民又影响市容市貌;中元节于马路上大肆燃烧纸钱更是屡见不鲜,然而这既污染环境又会危及公民的人身安全,隐患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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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马路还有公园,这些都是公共性的场所。从现代意义上来说,我们无论是作为小区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默认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公民身份,默认了享有私人空间不被侵犯以及公共空间共同爱护,不可侵占的契约。过去我们可以随地烧纸,自家门口大摆灵堂,但是现如今,我们需要共享的空间越来越多,在一个以商业现代文明为主流的新时代,传统的一些做法,就会显得越发的格格不入。正如美国学者库柏所说,公共意识并非“期望公民必须变得无私并在行为上完全利他,但它确实意味着,公民有责任既要发现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也要发现政治社群的利益,而对这一社群利益,他们负有契约性的自制的责任。”所以,时代变了,环境变了,我们应当主动去拥抱这些变化,改变我们的固有观念。

不仅如此,现代社会的法律也在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法律意识是现代公民精神的基石,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在2012年重新修订过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墓地占地面积超过标准、办理丧事活动妨碍公共秩序与安全、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等行为都有明确罚则。而法律意味着强制性,也就是说,我们不允许再有私设灵堂、随地烧纸这样的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规范的方法丧葬、祭拜。如此才可以创造一个文明的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生者可乐,死者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