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讲了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这一节我们学习一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学习之后,请认真完成各小节后的讨论题
01质量互变规律

01质量互变规律

  • (1)什么是质变?

假如家里有一只弃之不用的铁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只完好无损的铁桶也会生锈,当铁桶因生锈而千疮百孔后,终有一天铁桶因生锈的缘故,加上外部环境的侵扰,铁桶的支持力超出了所能抵抗的最大限度,铁桶就不能维持它原来的性质形状,于是就要变形,随之成为一堆烂铁。

我们可以说,铁桶之所以是铁桶,而不是烂铁,就因为铁桶具有铁不具有的特性,这种特性就是事物的质。

用科学术语解释就是:质就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内在规定性。这就是说,一定的质,规定事物有一定的特征,这种特征,表现在它和周围事物发生一定的关系和作用上,表现在它的一定的变化规律上。

铁桶规定了它的使用特性,是用来装固体或液体,它的存在方便人类的运输,这就是表现出了和周围事物发生一定的关系和作用。

简单来说,当我们说铁桶时,就是指它的特性,它的变化规律没有改变。当铁桶锈蚀后,变成烂铁,它不能完成铁桶的特性,所以发生了根本变化。

所以我们说,不论什么东西,都有一定的质。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是因为四个季节自身的质有区别,如金、木、水、火、土也有自己的质,等等。

另外,特定的质就是特定事物存在本身。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的,事物的质和事物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当我们提到某个事物的时候,就是指具有特定质的事物。不具有特定质的事物也不存在。如果事物失去了质,那么我们很难区分事物之间的差别。

例如,铁桶失去了桶的特质,铁桶就不是铁桶。冰激凌融化掉之后,冰激凌就失去了它冷冻食品的特性。面包发霉之后,就失去了可以食用的特性。

  • (2)什么是量变?

我们说,不论什么都有一定的量。一粒种子成长为一棵树,成长的过程,是作为树的种子所需变化的量。

一个胎儿在母亲体内成长的过程,也是一种变化的量。

可燃物质分子和氧气分子发生化学反应的过程,也是达到一种量的变化。

一只铁桶从最初完好无损,一直到它成为一堆烂铁,中间会经历很长的过程,这也是量的变化。

由此,我们规定了事物的量是用来表示事物质的范围和等级的范畴。

例如:天气的冷暖、人的高矮、时间的快慢,等等,这些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

总之,世界上的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中,没有一件事物是有一刻停滞的。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可以归于质变和量变中,这两种形式是一切事物变化根本。事物不是在量变当中,就是在发生质变,整个世界,就是质变和量变交织成的一个变化不息的活动体。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量变的一定限度之内,事物的质,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表面上看来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这叫做质的“相对静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