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示踪线(常规通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示踪线(常规通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项目名称: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示踪线(常规通用)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采购一批燃气用示踪线(常规通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编号:XJXCT2023-ZB-045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人所投燃气用示踪线(常规通用)须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测试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示踪线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资料);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无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或通报发文6个月内(指到招标公告发布日为止)(自行承诺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近3年内投标人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自行承诺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6.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8)”,以上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件加盖鲜章的电子扫描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