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30330119695-00021726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023-W0003444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50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通过委托第三方企业提供专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技术支撑,对辖区内的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对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等相关场所开展综合安全检查辅助服务,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营造临港新片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企业类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拟报名项目名称获取附件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 1086 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