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医用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泸西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医用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经泸西县人民医院批准,项目业主为“泸西县人民医院”,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泸西县人民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医用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ZR-XJ-LX20230504;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万元):45.00;
5.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元) 最高限价总价(元)
1 手术无影灯 5 台 83000.00 415000.00
2 移动无影灯 1 台 35000.00 35000.00
合计 450000.00
注:1.具体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分项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每一项的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和总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6.交货地点:泸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7.供货期限:10日历天;
8.交货方式: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能独立完成询价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具备项目完整实施的能力:
1.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提供2022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2 提供2022年04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及自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 供应商若为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3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询价会议
1. 询价会议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询价会议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