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从轻发落”。91岁老人亲手杀死残疾儿子,被判7年徒刑。95岁时,高老汉向法院申诉,认为量刑过重,要求本案重审。
高老汉出生于1925年,本案发生的时候,他91岁。
高老汉有一儿一女,女儿一家住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儿子年近六旬,因为手脚有残疾,没有结过婚,一直和老汉生活在一起,房子小,这对高龄父子住在一个房间里。
儿子嗜酒,每次总要喝几大茶缸酒,喝完酒后,看父亲不顺眼,就辱骂甚至殴打高老汉。儿子骂得很难听,老汉每次都默默地忍了。
案发的那天晚上,儿子从5点多钟开始喝酒,1个多小时以后,三、四茶缸的白酒喝了下去。高老汉嘟囔了一句,嫌儿子吃得太慢。儿子就开始骂骂咧咧:X你妈,X你妈。高老汉听不下去,就回了一句嘴,儿子没理他,接着骂。高老汉担心儿子又要动手,就躲到一边。
夜深了,儿子早已呼呼大睡,高老汉却怎么也睡不着。凌晨四时,他到屋外找了根柴火棍子,照着儿子的脑袋就打,直到他不再动弹。
一大早,老汉出门,找到自己的女婿,告诉他打死了儿子。女婿明白,老丈人闯了大祸,找来两个乡亲帮忙,对他们说,自己的大舅子喝酒摔死了,拜托他们去派出所开火化证明。
派出所民警发现了疑点,高老汉案发。他和女婿都被带到了公安机关。
第二年,高老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女婿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对于老年人犯罪,各国法律都有从宽、从轻处理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除外。
90岁以上的老人犯故意杀人罪,在司法实践中确实罕见,这个时期的老人很难适应监狱的生活,一般来说,都会采取“取保候审、不诉、缓刑、监外执行”等相关措施。
本案中,高老汉犯罪时,已经91岁,因此,在本案的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老人采取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措施。
判决之后,高老汉是否被收监执行,判决书中没有涉及。高老汉认为,对他的量刑过重,判决时,他92岁,7年的有期徒刑,意味着到他99岁时刑期才能结束。因此,在女婿的协助下,他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改判。
同村的村民也给法院写了联名信,证明高老汉一向老实本分,遵纪守法,恳请法院对他进行改判。
法院再审时,首先对高老汉的犯罪行为作了定性,认定高老汉是出于义愤,私自处死不义的儿子。
作为耄耋老人,在日常生活中,高老汉不仅要侍奉儿子,还要在儿子醉酒后忍受辱骂和殴打,已经达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较轻。
另外,本案再审时,高老汉已经年满96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需要他人照顾。
原审判决虽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从另一方面来说,高老汉不会再危害社会,对其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为彰显法律权威,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法治理念,法院决定,改判高老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