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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狗是你捅伤的,看病花了不少钱,狗还是死了,我也不管你多要了,买的时候花了三万多元,看在一个小区住着的面子上你给我四万元。”
“什么话,你家的狗咬伤的我,我受伤住院花了一万八千多元,我来让你报销医药费,你反而让我赔你的狗钱,有没有王法,你家的狗咬的是我,我才是受害人。”
“你是不是受害人我不管,你杀死了我家的狗,理应赔偿。”
“我虽然不懂法律,可是我也懂人之常情,我还就不信了,你家的狗咬伤的我,我还得掏钱,我们法庭上见。”
小区的楼道里,张某和狗主人争得面红耳赤,因为狗咬人的事儿吵得不可开交。
张某被狗咬伤住院一个星期,出院后赶紧去找狗主人,想让他给报销所花的医药费,没想到的是狗主人怒气冲冲的管他要四万元,说赔他的狗钱。
张某气得说不出话,立刻拿出手机选择报警,狗主人见张某报了警,随即也报了警。
经过法院审理,最后张某真的赔了狗主人的钱。张某从开始的不理解变成后来的心服口服。
很多人听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会感觉自己的法律知识真的太匮乏了。
01
二〇二三年,家住沈阳市的张某四十多岁了,他经常加班,有一天半夜下班回家,劳累了一天的他想着到家喝点儿小酒,再好好地睡一觉,顺路买了点儿熟食高兴的往回走。
当他走到楼道,刚要开单元门,从旁边的楼道里窜出来一只足足有七十多斤的大狗,直接朝张某扑过来;
张某还没有反应过来,裤脚就被狗咬住了,而且大腿已经感觉疼了。
他急忙往外跑,可是狗咬住裤子不放,张某狠命的用手去打狗,一步没跑出去,狗又咬住了他的袖子,手背、手指都出血了。
张某吓得浑身是汗,他看见楼道的拐角处有一根木棍,急忙拿过来,边打边跑。
没想到这条狗好像疯了一样,张某越还手狗越紧咬不舍,从楼道里追到了楼道外边。
张某已经筋疲力尽,木棍也打折了。怎么办?大半夜的一个人也没有,难道自己今天真的要被狗咬死了?
在张某绝望的时候,看见墙根有一把生锈的小刀,他急忙拿在手里,对着扑过来的狗猛刺过去,狗的叫声很凄惨,踉跄地跑去了墙角,叫个不停。
张某急忙去了附近的诊所,打了一针狂犬疫苗,简单的包扎一下伤口,回到家里,已经快半夜三点了。
02
张某刚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疼醒了,没办法,起床去医院挂了急诊。
经医院认真检查,张某最严重的伤是右手掌粉碎性骨折,身上还有大大小小的伤口十三处,大夫说,真的是捡了一条命,得住院治疗。
张某从网上看到过人被狗咬死的案例,他真的有些后怕,还好,生命没有危险。
张某知道这只狗是跟自己同一个小区的一户人家的,平时那家人出来遛狗,都有大人跟着,自己遇见过几次;
那时他真的想提醒狗主人给狗拴上绳子,可是转念一想:养宠物狗的人对待宠物就像对待儿女一样亲,你建议人家,没有人愿意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张某想自己先住院,等出院了再建议狗主人,这么大的狗不好好管理迟早要惹祸,这是今天自己还算幸运,如果遇见老人和孩子呢?
后果简直不敢想象。人命关天的事儿,真的不能当成儿戏了。
张某打电话跟单位请了假,住了一周的院,花了近两万元。
出院当天 ,张某来找狗主人,想谈谈医药费的事情,至于误工费啥的,张某考虑到都是邻居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也没想要。
03
“你就是砍死我家狗的人啊,我正要找你呢,你凭啥砍死我家狗?”狗主人见到张某没好气地问。
“那天半夜你家的狗跑出来了你不知道吗?差点儿没把我咬死!”张某给狗主人看着伤口。
“你这不是还活得挺好吗?我家的狗却死了,是你砍死的,你得赔偿。”
“我赔偿你,别做梦了。”
张某没想到狗主人一句安慰的话没有,反而倒打一耙,让自己赔偿他家的狗钱。
他一下子蒙了,本来以为狗主人会给自己道歉,主动提出赔偿医药费,自己还好心的为对方想不要误工费啥的。
现在竟然被对方威胁,自己是受害者,差点儿被狗咬死,不但没得到应有的安慰和赔偿,还要往外掏钱,真是岂有此理。
张某越想越生气,真想上去狠狠地打狗主人一顿 。
两个人都想要对方赔偿,小区的人看到两个人争吵,纷纷过来看热闹,围观的人窃窃私语,多数都同情张某,认为狗主人真的是颠倒黑白、欺人太甚。
后来几个好心人怕两个人打起来,把张某和狗主人分别劝了回去。
03
张某越想越窝囊,他在网上查找类似的案例的资料,很多案例都是被狗咬的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张某的亲戚朋友也都认为狗主人不会轻易的拿出钱来,极力支持张某走法律程序,私下协商不了的事儿,就不要浪费时间。几天后张某和狗主人对簿公堂。
法庭之上,张某说自己下夜班,毫无防备地被狗咬;
自己和狗缠斗半天,手被咬到骨折,浑身多处伤口,幸好见到一把小刀,要不自己都会没命了,当时真的是又生气又害怕。
狗主人说张某拿刀捅狗的时候,完全不顾及狗是他家的宠物,一心想置狗于死地,在跟狗撕扯的时候,手指碰到了楼梯防护栏,导致的骨折。
两人各执一词,楼道里也没有监控录像,警方根据两个人的报警记录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张某的确是半夜被狗咬伤,诊所和医院都给出了证明,张某心里想明摆着的事情,我是受害者,理应得到对方的赔偿。
狗主人觉得自己的狗虽然咬了张某,但是不至于被杀死,再不济也是名贵的宠物,也是一条生命。
法院经过审理,最后判决如下:狗主人侵权,需要赔偿张某医药费、误工费一共两万七千元。
张某构成紧急避险,但是涉嫌避险过当,也要向狗主人赔偿对方索要金额的40%,也就是一万六千元。
张某看到判决后目瞪口呆,自己再掏一万六,加上自己住院的花费,将近四万,跟狗主人比,要多花一万多元。
张某怎么也想不明白,受害方也要掏钱。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可是最终维持了原判,张某每每想到这件事,就感觉特别不可理喻,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不会误判一个案子。
04
懂法的人都知道:狗主人赔偿张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己养的狗咬伤了别人,而且半夜不拴绳,没有尽到看管的义务,理应赔偿。
所以狗主人赔偿张某无可厚非,那么张某是否应该赔偿狗主人呢?很多人都会说不应该,当你看过法律法规,就不会那样认为了。
也就是说: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要负刑事责任的。
05
法官审理此案认为:张某属于紧急避险,但是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因为只是一条狗,张某不足以负刑事责任;
但是依法张某应该赔偿狗主人索要金额的百分之四十,这样的判决合理合法,没有误判。
也许有人还会说:张某属于正当防卫,狗死了属于防卫过当。
也就是正当防卫的对象应当是不法侵害本人,对单纯的动物袭击不属于正当防卫,也就是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张某跟狗搏斗不属于正当防卫,只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可以是人,可以是动物,可以是没有生命的物体。
所以张某的紧急避险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不应该把狗砍死,毕竟狗也是狗主人花高价买来的,而且是精心饲养的宠物,应该适可而止。
06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饲养宠物已经成了时尚。谁养的宠物谁喜欢,谁的宠物被欺负谁心疼。
走在街上,会看到一些宠物狗被饲养人称呼成儿子或者女儿,会看到一些小宠物穿上了人的衣服、帽子、鞋。
也会看到越来越多的宠物医院,去那里治病的宠物会被狗主人像侍候孩子一样伺候着。由此可见:养宠物的行为会越来越风行。
不反对人们养宠物,但是一定要把自己养的宠物管理好,不要危害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不要危害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毕竟,社会以人为本。
就像有的人养的宠物狗,每天早上起床或者晚上睡觉前都会被主人带着出来遛弯,那样才有助于经常在楼房里的狗狗的新陈代谢;
可是狗狗出来的时候,会经常在小区的过道上或者角落里大小便。
有的狗主人会及时清理,但是不少狗主人视而不见,带着狗狗扬长而去,就像这件事情跟他毫无关系一样,试问:
小区的环境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天长日久会不会因为个别住户的自私而改变。
07
狗狗随地大小便既污染环境,也让人很恶心。这点还可以让人忍受,大不了绕道走。
最不能容忍的是狗咬人,对于这样的事情,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也就是没有统一的标准去界定究竟谁对谁错。
养狗的人会生气被伤的人不知道躲避 ,被伤的人会生气狗主人不知道管理。
就像前几天的一个视频,有个老人抱着一个孙子领着一个孙女去超市买东西,超市的狗跑过来叫,把在地上走的孙女吓哭了;
老人只是轻轻的踢开了狗狗,就被超市老板一顿打。
看到这样的视频心里感觉透不过气,不知道那个老板怎样想的,有没有正常社会人的思维?
老人保护自己的孙女是人之天性,也没对狗造成伤害,只是轻轻的踢到了一边,他就能脾气暴躁到伸手就打人。
宠物不能杜绝豢养,人心不能杜绝狭隘,要想和谐,就要提高人的素质和修养。
如果每个养宠物的人都能做到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就不会有管理不到位的事情,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因为宠物而危害别人利益、损害别人身心的事情发生。
一旦因为自己的宠物对别人造成了伤害或者困扰,先不要情绪化的指责别人,先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和利益,毕竟是自己管理不善。
我想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会主动给自己找麻烦,去跟别人的宠物过不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千百年来颠扑不破的真理,真的希望养宠物的人都能明白其中的内涵。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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