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的业务模式从单纯直接的社保代缴纳模式变成了精细化的社保专业服务,或者三位一体的全流程外包服务。

5月起,社保挂靠代缴正式迎来终结,同时人力资源机构服务模式迎来大调整。

今年2月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一些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虚构劳动关系通过代缴、挂靠等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关于《办法》对个人社保缴纳的影响,专注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领域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设计研究的陈豪老师告诉新税网,“个人不能再通过挂靠等与企业虚构或者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缴纳社保,个人的社保缴纳需要与真实的劳动用工关系匹配。”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人力资源公司的业务或服务模式产生重大变革。

据悉,4月底,不少用工企业反馈收到所合作的人力资源公司《关于服务模式调整的通知》,通知称,“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对人力资源公司的操作社保缴纳服务产生影响”。

受社保缴纳服务模式的影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面临着增值税差额发票停票的状况。

人力资源公司表示,现我司已接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明确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不再允许我司开具增值税差额发票。

由于政策的突变,继续原服务模式操作,用工企业员工参保后相关福利待遇无法得到正常的理赔和享受,同时将无法继续获得人力资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差额发票。因此,人力资源公司建议用工企业进行服务模式的调整。

调整模式一:转为人事代理模式

若用工企业在各地已有社保账户,可将人员转移至用工企业社保账户后,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操作人事代理服务。

调整模式二:转为项目外包模式

用工企业可选择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项目外包协议,用工企业的员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署项目外包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公司要求用工企业在5月底完成服务模式的调整,否则6月起将进行员工的停保手续。

由此看来,《办法》推动了人力资源公司的业务模式从单纯直接的社保代缴纳模式变成了精细化的社保专业服务,或者三位一体的全流程外包服务,陈豪老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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