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湖北中烟国产专用零配件建库公开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HBT-13210022-231253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5-31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2023-2026年国产专用零配件-标包2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设2个标包,标包2(HBZYPJ02)中所设的7个标段则是按照设备类型及品种类别设定的供应商库。采购内容及清单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包号 标段号 标段名 设备机型及零配件类别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HBZYPJ02 01 卷接类零配件供应商库 卷接及连接设备专用零配件 20
02 包装类零配件供应商库 包装设备专用零配件 20
03 制丝类零配件供应商库 制丝设备专用零配件 20
04 成型类零配件供应商库 成型设备专用零配件 10
05 专用物流设备类零配件供应商库 专用物流设备零配件 10
06 专用设备刀具类供应商库 烟机专用设备刀具类零配件 5
07 专用设备带类供应商库 烟机专用设备带类零配件 8
年预计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
1302.70
注:年度预计采购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采购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人当年度采购计划批复为准。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交货期: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安排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1.5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以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总部下属六家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1.8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人对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量等要求。
1.9各投标人均可对标包2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选3个标段。中标优先顺序:1、多标段综合评分排名不相同的按综合评分排名高的优先(例:综合评分排名为第1的标段,中标顺序优于综合评分排名为第2的标段,以此类推);2、多标段综合评分排名相同的按标段顺序靠前的优先(例:综合评分排名同样第1的标段,中标顺序标段1优于标段2,以此类推)。达到最多中选标段数量限制后,其余标段内排名结果自动取消。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制作。
1.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具备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交易资格;(提供交易监管网名单截图)
2.2.2近一年具备所投标段产品供货业绩。(提供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标段对应至少一个品种在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的电子合同截图)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