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高铁“互殴”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风波还没有平息呢,没想到这么快,又来了一起“互殴”事件。
难道我国的法律只有“互殴”,根本就没有正当防卫吗?
5月8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对父子不服翠屏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先给大家梳理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
2022年11月26日,从事水果交易的周登建、周世淅父子,在翠屏区某水果批发市场门口同陈某、章某等3人因挪车发生口角,3人结伙对周氏父子俩进行殴打,导致两人受伤,“不得不进行防卫反击”。事后,翠屏警方对两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周氏父子不服,就向翠屏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对他们的行政处罚。
周氏父子不服的理由:
是对方三人先结伙对自己和父亲进行了殴打,自己只是防卫,“我们也都受了损害,还住院进行了多天治疗。”周世淅说,自己的行为是对陈某等三人结伙殴打行为的防卫,并非有意殴打、损害他人,“我们是被结伙殴打后才不得不进行的防卫反击,并没有想去打他们。”
对于周氏父子提出的两人属于正当防卫的说法,翠屏分局答辩认为:
周登建、周世淅父子的殴打行为具有主动性及协作性,“并非为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努力幸免冲突后,仍不能制止侵害而进行还击的防卫行为”,周登建在互殴行为一度停止的情况下主动攻击,周世淅加入,造成了冲突的再度升级。
再加上周氏父子不情愿调解,所以才进行了行政处罚。
虽然双方都有自己坚持的理由,
但我觉得法律不是只有“互殴”,不能因为还手了就认定为“互殴”,别忘了法律还有正当防卫可以用。
网友支持周氏父子的理由:
对方是三个人,在一定程度上算是群殴了,而且他们还是先动手方,在“人多势众”的压力下,父子俩本来就是弱者,适当的用武器保护自己也是很合情合理的。所以,大家都觉得周氏父子的正当防卫是成立的。
还有细心的网友发觉,这起案件,警方好像一直在有意保护对方三人一样。
1、警方只公布了周氏父子的处罚决定书,虽然说对方三人的处罚会相对重一点,但具体怎么个重罚,重多少,他们并有公布。
2、在案件的描述当中,警方对周氏父子基本上是直呼其名,而对对方都是用某某某代替,感觉像刻意保护他们一样。
不管是不是网友想多了,但既然有疑问,那就证明有问题,警方如果真公平就应该“一视同仁”。
周氏父子又披露了一个重要线索:
周氏父子说,一开始派出所给他们的处罚告知是对周世淅行政拘留三天、周登建罚款300元,但不知为何最后变成了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这就更让网友们肯定此案没那么简单了,
为什么处罚会突然加重?是“另有隐情”,还是“别有用心”,相信不久后总会水落石出的!
据了解,最后庭审结束,翠屏区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此案。这说明案件并没有警方认定的“互殴”那么简单。相信法院是公平公正的,更相信法律不是只有“互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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