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车辆物资灯具、反光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3-工05-01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物资灯具反光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新区上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牵头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各包件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具体各招标单位车辆数见下表。杨高 车辆数:843辆;上南车辆数:952辆;金高车辆数:944辆;南汇车辆数:924辆;合计车 辆数:3663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辆物资灯具采购;
(002)车辆物资反光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车辆物资灯具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汽车配件或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须为自有品牌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为自有品牌承诺书)或具有品牌厂商针对具体投标产品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投标单位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二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002车辆物资反光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汽车配件或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须为自有品牌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为自有品牌承诺书)或具有品牌厂商针对具体投标产品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投标单位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二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到2023年05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从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到2023年5月1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 外)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 资格证明文件;
(2)自有品牌承诺书或品牌厂商针对具体投标产品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 函;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步骤供应商携带上述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原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 代理公司进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 受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 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本项目含2个包件,投标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包件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必须投完整包,不得仅对包件内部分品目进行投标,也不 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每家投标单位按包件升序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已中标一个 包件的单位后续包件评审中仅作为有效投标不再进行中标推荐。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内容:本项目设置2个包件,包件1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推荐 单位,服务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高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上南 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南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高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南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汇公司)包件2以综合得分 前二名的投标单位作为入围推荐单位,其中第一中标单位服务供应金高公司、南汇公司,第 二中标单位服务供应杨高公司、上南公司。投标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每
家投标单位按包件升序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件,已中标一个包件的单位后续包件评审中仅作 为有效投标不再进行中标推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一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再次签订 合同前须经各项目使用单位考评合格后,后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 日为止。具体按照与招标单位约定的合同时间、指定地点提取与配送,并能确保产品按时送 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18600773263
邮箱:m18600773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