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样,既有实际缴费年限,也有视同缴费年限,但部分朋友还不知道医疗保险还有视同缴费年限之说。其实这方面的规定,各位网友只要查一查当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就知道自己的是否有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了。

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主要的用途是用来计算累计缴费年限使用的。由于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比较长,很多地方都是规定,男性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30年,女性的累计缴费年限累计达到25年,在当地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0年,在办理退休时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我国地域差异比较大的,各地的规定也不完全相同,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不完全相同。由于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时间比较短,但对于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比较长,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几乎所有的人退休都会面临补缴的问题。

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建立的,也就是全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但到了地方层面,部分地方是从2000年左右开始建立的,而且都规定了有效执行的期限。

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左右,5年有效期结束以后,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修改和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河北省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从199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但是经历了县级统筹、市级统筹的过程,各个县市的实施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也不完全一致。

按照唐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唐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退休时男性累计缴费年限要达到30年,女性累计缴费年限要达到25年,实际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但是按照唐山市2023年1月开始执行的最新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累计缴费年限作出调整,男性累计缴费30年,女性累计缴费25年,在唐山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才能在退休后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按照唐山市的规定,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含省、市政府批准的实际封闭运行企业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按照唐山市的这个规定,唐山市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在计算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同时,也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比如1992年之前国有企业职工的连续工龄,当兵入伍的工龄,上山下乡的工龄等,都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比如河北省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从199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那么在1992年到1999年缴纳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也要计算为职工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视同缴费年限,是按照社保部门记载的实际缴费年限来计算的,具体的截止时间是从唐山市各个区县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时间开始前计算。

三是从外省市和河北省的其他地方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转入唐山市的,既可以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也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河北省唐山市的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包含了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从外省市转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等,除了累计缴费年限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以外,还要求必须在唐山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才能在办理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