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喝醉酒上门打人,男子为保护妻子和孩子出手反击,结果被定性为互殴!妻子不解:这是我家,他来我家闹事打我们,为何我们不能还手?民 警:情况不对你可以跑或者躲!妻子:家里还有孩子,他打进来了,我们能躲哪里去呢?
刘某跟邻居陈某是上下楼的邻居两家人关系一直都很僵持,刘某跟妻儿经常在其他地方上班这个房子就闲置了,但是住在下层的陈某经常在业主群里面艾特他们让他们安静点,每天吵吵闹闹的。
这也让刘某一家十分费解,后面不知道怎么的陈某有了刘某的电话,三天两头的打电话给他们:“你们楼上的,怎么老有声音。”
刚开始刘某还客客气气的跟陈某说“不好意思啊陈先生,我们家都没人怎么会像你说的那样很吵闹呢,何况如果我们真的吵闹的话那我们隔壁邻居不早来敲门了。”
可是过不了两天陈某就会打一个电话,这让刘某一家非常的厌烦,妻子说“我看这楼下一家就是无赖,闲的没事做天天找我们麻烦,你干脆把他电话拉黑眼不见心不烦。”刘某也赞同了这个办法将陈某拉黑。
刘某跟小区物业商量先退了物业群,用妻子的号加入群里面这样也免了陈某经常在群里艾特他。
就这样两人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子,后来因为要回家过节,刘某带着妻儿就往家走。
到家之后两人瘫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会,楼下传来阵阵的说话声还有笑声,刘某跟妻子还在说话“这陈某自己天天吵得很说别人吵,这不得提醒他一下。”
说完刘某走到窗户面前对陈某喊了喊,“哥们已经很晚了,你们能安静一点嘛?”
陈某本来就是个急性子,想着这些天你们躲我不接电话刚好回来了,那就一起算账。陈某三步两步就爬上了楼,“咚咚咚”激烈的敲门声,刘某的孩子都吓到哇哇大哭。
刘某也气不过打开门还没等到他说话,陈某一个健步就走了上来,虽然刘某比陈某年轻,刘某一个文员工作的人哪里能跟一直在工地上班的陈某相抗衡,陈某用手掐着刘某的脖子让她喘不上气,刘某情急之下顺势拿了手边的瓶子向陈某砸去。
陈某这才疼的松了手,就这一瓶子似乎将他的怒气填满,他抓起刘某就是一顿乱揍,一旁的妻子在旁边只能无助的看着将孩子紧紧的抱在胸前,拿起手机拍摄视频,孩子则是吓得慌了神哭声一直未停止,后面还是在隔壁邻居的帮助之下将两人拉开。
陈某见刘某躺在地上疼的到处翻滚倒也欣慰的离开了,在邻居的帮助之下刘某的妻子(姜女士)将他扶到了沙发上,随后姜女士便拨打了急救跟报警电话。
在警局里,姜女士将自己录的视频作为证据给警察看希望警方对陈某进行相关处罚以及做出赔偿;但警方认为,视频不能证明事发全过程,仅凭一段视频难以说明到底是谁先动手,证据不足,这件事被定性为互殴!
姜女士称:丈夫被鉴定为轻伤一级,而陈某头部受的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而依据刑法来看陈某轻伤二级就达到了可以判刑的条件了,也就意味着刘某一家不仅还要找到陈某进行调解,严重的情况下丈夫还要坐牢。
这让刘某一家都难以接受,明明是自己家先受到伤害,在这个情况基础下做出的反应行为却反而要定为互殴还会受到判刑,姜女士完全不能接受并找来记者,想要弄明白丈夫的行为到底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当然最后这件事情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还需要法院的判定。
在这件事情爆发之后网上引起了争议;有人说“这警察不知道怎么办案的,那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还要还能定为互殴。”
还有人反讽说“如果到这位民警家打他的家人,这位民警会不会跑或躲?”还有少部分人说“不能听一面之词,邻居能够多次提醒,想必你自己也有原因吧!”
笔者认为,忍让也是要分限度的,在生活中我们不惹事但是绝不怕事,当别人欺负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做出一些适当的行为也是正确的。
刘某这种行为是正当防卫,刘某在这种被陈某找上门挑衅打架,为了保护妻儿难道不应该反抗嘛?难道非要等到他人将自己亲人伤害之后在做出反应嘛?说为互殴确实是荒唐。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个事件,你认为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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