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已由中国石化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 油公路运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
2.2招标编号:ZGSHXJSY-dhz b-2023-105;
2.3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2.4资金来源:新疆公司年度费用预算;
2.5项目地点:新疆;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续签:招标人根据《新疆分石 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办法》每年对承运商进行评定,并根据结果决定是否续 签下一年合同,承运商被评为C级以下,予以清退淘汰,不予续签合同。承运商 须认可评定结果,服从管理);
2.7项目内容及采购范围:根据新疆石油分公司实际情况,对所属乌鲁木齐分公 司、吐鲁番分公司、疆北分公司、伊犁分公司、哈密分公司、巴州分公司、阿 克苏分公司、喀什分公司、和田分公司9个分公司及含控股合资公司加油站及直 分销配送环节的成品油进行公路运输,年度预算3.4亿元(含税)。
按照新疆石油各分公司涉及区域和机构情况,拟分为31个标段(详见附表)。 2.8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3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见附表) 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公司规模和服务能力需同时满足所投多个标段,可 以同时中多个标段。其中,乌鲁木齐、哈密、巴州、阿克苏地市公司同一投标 单位在单个地市公司中标总数不超过
3个(例如乌鲁木齐地市公司有5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3个标段, 若A公司同时中标1-3标段,则A公司不能再中4-5标段;若A公司在4-5标段评标总分数为第一名,则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吐鲁番 、疆北、伊犁、喀什、和田地市公司同一投标单位在单个地市公司中标总数不 超过2个(例如吐鲁番地市公司有3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 ,若B公司同时中标6-
7标段,则B公司不能再中8标段;若B公司在8标段评标总分数为第一名,则选择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一法人单位(含其所有分支机构)最终 所中标段总数不超过6个,按照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开标)确定各标段中标候 选人,若投标人中标前面的标段后,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后面的标段,则不能中 标后面的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若独立法人的分支 机构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属同一法人 单位的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经营范围);投标人未被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欠薪记录。
3.2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品油运输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运输情况必须满足所投标段运量需求,所有车辆为自有,且不低于10 辆,须提供自有车辆明细及证明(机动车行驶证),车型结构与招标人需求不 符的,中标单位需承诺在3个月内进行调整,满足招标人需求(提供书面承诺函 )。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货物责任险等; 承运驾驶员和押运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证。
3.4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招标人制定的油罐车装备标准,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和
油气回收工艺条件及其他业务需求,具体如下:
(1)每仓配备底阀应急切断装置
每仓罐底出口串联有常闭状态海底阀(又名内置式安全止流底阀、紧急切断阀 ),该阀紧靠罐体根部;海底阀应由集成控制气阀及紧急按钮控制,紧急按钮 安装于车体尾部易逃生位置。
(2)标配下装接卸口
油罐车每仓可独立装卸物料,并独立配置卸油阀,具有卸装两用功能,卸油阀 材质应为铝合金,通径4吋,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3)配置静电接地插线装置
油罐车需配置油库下装式的静电消除系统采用防溢流及静电接地检测器,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4)每仓配备防溢漏探头保护装置
每独立仓安装过溢保护的防溢漏探头,能够实现与付油系统的连锁控制。
(5)标配油气回收装置
油罐车应配置油气回收装置,每独立仓罐顶安装油气回收控制阀。阀体材质应 为铝合金,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的油气回收接头连接。
3.5为招标人承运油品的车辆购买及上线营运需符合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承运车辆的燃油须在招标人处购买,同等条件须采购招标人的非油商品。提供 如其他区域运力不足时的跨区支援服务、异地出库等业务需求的承诺。
3.6鼓励全车安装视频监控(含主动防御系统),并向招标人免费提供端口,接 受招标人监督。必须承诺按新疆石油公司要求中标后三个月内安装具备实时跟 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等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铅封系统并承担相应的 设备款、安装费、运行及维护等相关费用,适配新疆石油统一标准接口,确保 运行可靠,安装率必须达到100%;遵守承运商及电子铅封系统管理规定。3月内
未完成安装的,甲方有权要求承运商通过抵扣运费的方式强令其安装,如果违 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含(1)中标单位承 担设备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所有费用,如未承担,招标人有权通过抵扣运费的方 式代付,(2)“3个月内必须安装完毕,如未安装,招标人有权通过抵扣运费 的方式强制中标单位安装或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7投标单位必须在所投标地区具备政府认可的停车区域,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 和日常管理所需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外地企业暂不能提供的,需出具承诺 书,最晚要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停车场备案,完成办公场所及办公和日常 管理所需设备人员的设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体系:投标人必须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安全 生产标准化二级体系。(提供管理制度或体系认证证书)
3.9遵守招标人安全、数质量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3.10本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时间段自2020年01月01日起),投标单位法定代 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违法记录,必须遵守新疆石油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签署《廉洁从业责任书》,本单位在职人员及亲属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等 相关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投标,本条款需提供承诺说明。
3.11参与本次公开招标的企业,必须符合自治区、各地州防恐维稳,疫情防控 工作要求。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30 分至下午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一套(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
(1)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经营范围)原件。
(3)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成品油运输服务业绩合同原件。
(4)投标人未被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证明
(点开信用中国一信用服务一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5月31日10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10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712879890
邮 箱:cgztb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