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镇城北村大石盘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锦城镇城北村大石盘水毁修复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194296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拟确定锦城镇城北村大石盘水毁修复工程供应商一名。
四、邀请供应商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售价:
7.1 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09:00- 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现场获取。
7.2.1在线获取,需提供获取标书申请表(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获取日期等,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前获取有关资料。
7.2.2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7.3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
注: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拟报名项目名称获取附件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 1086 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