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梳子姐
随着成都铁路公安处一纸通报,发生于5月2日C6276次列车上的互殴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这件事的争议之处在于“互殴”,不少人替受处罚的女子打抱不平,认为挨打了不能反击是警方在和稀泥,有失于法理情理。
据悉为了表达善意,一巴掌的代价特别大,和解金都到了十万了。
一段视频显示,见证事情经过的一位“东北大哥”现场慷慨地主持公道,可是后来他的粉丝群里为这事也吵得一塌糊涂,难分难解。
包括“法外狂徒”罗翔也上场发声,他认为“各打五十大板,似乎不合法也不合理”。这里纠正一下,警方并没有各打五十大板,带孩子的杨女士罚了500元,既挨打又打人的王女士罚了200元,处罚力度实际有所区分。
评判任何一件事的是非曲直都有很多维度,站在不同立场会有不同逻辑表达,我们不妨先抛开立场结论,单纯地作一番就事论事,脉络性地对“互殴”事件进行简单还原。
5月2日晚,19时59分,杨女士一家三口从乐山站登车;
20时24分,王女士从眉山东登车。
20时27分,王女士起身制止后排儿童吵闹,继而发生争吵。杨一方先辱骂,王回骂。
20时28、29分,列车安全员、列车长前来劝解。杨一方拿手机拍摄,王亦用手机拍摄。
20时34分46秒,王辱骂杨,杨挥手打了王,4秒后王反击一次。
旅客和列车长劝阻过程中,王又于20时34分57秒再次打了杨的脸部。
整体来看,此事共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王女士登车到起身制止儿童吵闹,三分钟时间;
第二阶段,相互辱骂、拍摄及劝解约六七分钟时间;
第三阶段,相互殴打,约11秒时间。
很多人谴责警方处置不妥,那么好了,现在换位思考,让警察退场,大家来判案,甚至都不需要看什么法律条文,仅凭生活常识和直观感受来决断,可否做到绝对公正?
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前提,就是乘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确实有些无知幼童比较兴奋,有的大呼大叫,有的哭闹撒泼,还有的跑来窜去,这些场景下家长有时确实无奈,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能尽可能地予以安抚,想让所有孩子保持绝对安静,现实中是做不到的。
以上是一种人性共识,如果连这种共识都建立不起来,那就失去了讨论的基础。
王女士上车三分钟就无法忍受后座孩子的吵闹,这可以理解,但是在表达自己诉求时能否温和一些呢?
因为短短三分钟时间,尚无法判断孩子是否始终于吵闹状态,家长是否故意纵容,以及有没有其他特殊情况。
可能双方都很烦躁,吵就吵,骂就骂吧,谁还没吵过架骂过人,但是当人家列车长来劝解时,那是最好的台阶,双方各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可是偏偏谁都不相退让。
杨女士让前排的王女士调换座位,王女士大声质问“明明是你孩子的不对,凭什么让我换座位,SB”,杨女士大怒“你再说一遍,我扇你”,王女士又重复一遍“SB”,紧接着就噼里啪啦扇了起来。
其实,调换座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换个座能有多大损失,但双方都做不到。
有人说王女士是正当防卫,别人都打过来了,若不还手实在窝囊,可若有人对着你大骂“SB”呢?
当然杨女士一方问题更大,别人提出孩子吵闹问题后,最应该做的是道歉,以及对孩子进行劝阻,哪怕劝阻无效,也能够体现出该有的诚意,可是他们却张口辱骂,则失理在先。
在这件事上,很多人都在大谈法律,法律不是万能的,在大谈法律之前能不能先讲点文明素养?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穷尽所有公共资源来解决鸡毛蒜皮的破烂事,幸好高铁上有监控,能够将骂战精确到秒进行分析研判,如果没有监控,没有录音摄像怎么办?
警察不是万能的神,没有足够证据无法确认谁先骂人,谁先动手,谁骂的多,谁打得狠,只能看最后结果。
但凡有一方能够理性些、文明些、收敛些,都不至于到这个程度。谁没乘过火车,谁没遇到过调皮孩子,若都像他们这样处理问题,每个车厢配一名警察都不够用。
当人们自以为是地拿法律说事时,不妨先用文明理性的烛光照耀一下自己的灵魂,是否待人待己宽严一致。
抛开文明素养空谈法治,那是在沙漠里种仙人掌,将生出一片刺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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