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东平县银山镇机动车违法停车

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东平县银山镇设置部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设置相应禁令(辅助)标志。

严格管理路段共计4处:1、G220国道349KM+100M至352KM+300M(银山镇后银山路口—西汪大堤路段);2、银山镇银牛路(G220国道—耿山口路口路段);3、银山镇府前街;4、银山镇文化路。

包括上述严格管理路段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驾驶人在其它路段停放机动车时,也应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规范、有序、顺向停放车辆。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教育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10日

关于在东平县城区对危险化学品

运输车辆实施限行措施的公告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3年5月20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限区域通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限行时段:限行车辆全天禁行

三、限行区域:东平县城区所有建成区内城市道路。

四、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城区通行的,应持车辆和驾驶人有效证件,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特此公告!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10日

来源:东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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