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通知》<北教体发〔2023〕10号>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秋季永昌小学新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坚持原则
坚持“两个确保”原则:确保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学位,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有学位。
招生范围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北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禁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违规跨片区招生。永昌小学的招生区域为:石泉北街以北,永昌大道以西和羊角路以西的城区部分(永昌镇尔玛社区、禹龙社区、诺西社区)的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适龄学生以及在此区域居住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报名登记时间
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永昌小学门卫室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6月3日—6月20日。
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片区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户籍学生本人应具有学校所在片区的户籍。若片区户籍地与片区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则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2.随迁子女(非本招生片区户籍的,但在招生片区内务工、经商、兴办企业等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截至2023年4月30日,当年在北川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②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依法取得的满3个月的营业执照,且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经营法定代表人一致的产权证书。
③截至2023年4月30日,在流入地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招生片区内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4.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入住人员的子女。
5.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持有大禹人才卡)、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绵阳卫健委认定2020年赴武汉抗疫医护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政策执行教育优待。
报名招录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应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川教通”,下载川“教通APP”或通过手机端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对应的招生入学(小学入学),根据提示进行政策查询、报名登记、招生结果查询等操作。
凡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请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先在永昌小学预登记,并按时在手机端线上报名登记。取得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5日—7月6日,其家长登录“全省系统”查询录取学校信息,然后点击“扫码报到”扫描该学校二维码,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报所需资料
(一)户籍在本招生片区所需资料: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需资料:
第一类:在招生片区内的务工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截至2023年4月30日前,随迁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在招生片区内的经商、兴办企业等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截至2023年4月30日,注册满3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经营法定代表人一致的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取得经公安机关签发招生片区内的《四川省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四川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在招生片区内国家公职人员子女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其在我县社保部门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产权所有人必须一致。
(五)优抚对象子女所需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优抚类别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登记时每一类证明材料必须完整上传原件的照片;户口簿均需首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报名咨询电话
唐老师:13547142999
李老师:15883772117
李老师:15882847210
特别提示
此公告解释权归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小学
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小学
二0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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