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坦洲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3-2024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坦洲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3-2024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邀请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坦洲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3-2024年)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标的数量:1项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坦洲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3-2024年)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资格声明函)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4.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磋商文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12 日至2023年5月1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明;
4、购买人身份证。
5、供应商购买文件时所提供资料与上述资料不符合、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不予受理。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本次磋商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7、供应商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六、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下午15:30(注:2023年5月24日下午15: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磋商时间:2023年5月24日下午15:30。
评审地点:中山市
注: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拟报名项目名称获取附件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 1086 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