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JA05028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不成立的,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8日

附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单位:公顷)

用途

备注

1

海丰县梅陇镇梅联村下港陈组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海丰县梅陇镇梅联村

441521111007JA11010W00000000

农用地

海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微信号:haifengnews

新浪微博:海丰微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