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营企业“原罪”之罪与罚

独立经济学者:李途纯

原罪”源于基智数的舶来词汇,四十年改革开放中,一浪又一浪对民营企业家的中国式质疑“莫须有”。

当民企这一个庞大的群体财富不断聚集时,一桩桩原罪一套紧箍咒强加一代民企的身上,始终对绝大多数勤劳致富的民企财富以“莫须有”来否定一代民企财富的正当性,所以一些腐败势力,四十年来没有停止“新一轮打土豪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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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承认,中国民企产生的特殊时期很多民企有“原罪”,应该承认某个特定时间段,特定的人群有过错,他们奔走于产业中下游的民营企业家,有人利用了关系,利用亲友掌握了资源、利用改革开放政治体制上、暂时的盲点,摸着石头过河时,为了生存,为开避一条路,铤而走险!不义之财来者不拒,国有资产变个魔术进入自己口袋,一批人打制度的擦边球,突破法律的底线,不断上演原罪的商业连续制,为年利用法律空白积累的财富就是原罪,为原罪辨解比较苍白,经济史册不会因某些民企今天的优秀而将昔日的罪过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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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方面承认许多民营企业家有“原罪”,但是把“原罪”永远扣在一代民企头上,也缺乏公平公正。

90年代开始,一大批优秀的知识分子所谓“精英”纷纷下海寻找一条报国的路,本人就是其中一位,我们在实践中证实,通过商人的角色商人的手段可以改天换地,另一种形式报效祖国,一样可以青史留名。

90年开始是经济分明的一条介线,许多人的财富原始积累开始干干净净,但仍如履薄冰的慢慢壮大。

民营企业家这个特殊的群体命运非常坎坷,一波三折。直到近九年,中央肯定5、6、7、8、9从摸着石头过河,从改革先行者,从回家经济增长的英雄,民营企业家身上的正向砝码不断加重,开始从边缘走向主流,从灰色地带走上阳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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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是特殊材料制成的非常庞大的一代,我们从四十年短短的时间里,为中国的经济补上资本主义国家市场两百多年的走过的路程,我们仅用了人家5分之一的时间,仅这一点就应该写入史册。

允许我们民营企业家死后可以盖上中华人民共国国旗。

有原罪并不可怕,如何对待原罪,化解原罪才是当前重要经济与法律的命题。

我建议,以曹德旺李途纯一代企业家为榜样,将自己的收入一部分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件,将企业拟产业投资的模式建到老区与贫困市县去,已转到国外的按自己申报主动,补不少于30%的所得税。

“原罪是历史”、“赎罪是当今”,建议经济犯罪永远用民事手段、经济手段解决,将功赎罪,不用杀头、不用坐牢、不用暴力方式、不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

资本最终还是属于社会的、国家的、资本也是双刃剑,拿资本做好事的人,资本是国家的、人民的、社会的,共有财产,我主张引导先富起来的中国富豪们出一个能接受的方案,将财富投到实体经济,投到革命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