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泰州各大音乐节也日益火爆
芒禾、超导等大型音乐节
每每举办都有不少人追捧
场面十分火爆
面对几百块的音乐节门票
有些人却动起了脑筋
企图在场内开直播赚打赏费
那么
这是一道“致富之路”吗?
到底可实施吗?
Q1
为了收到打赏,直播他人音乐节,违法吗?
违法!
《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以前述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录制其表演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当你购买音乐节门票时,实际上只是支付了观看表演者的权利,而没有获得转播该表演的授权。因此,任何未经表演者和乐曲著作权人许可的现场直播或公开传送行为,都是侵权行为。此外,音乐节现场舞台布置、灯光效果、表演者妆容造型等方面,也展现了主办方的智力成果。
因此,未经授权的现场直播行为不仅会侵犯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权益,还可能涉及主办方的著作权侵犯问题。即使某电视台拥有独家转播权,观众未经授权的直播行为也将构成侵权行为。因此,这看似简单的直播行为,实则可能涉及四重侵权。如果侵权行为成立,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晓生提醒
我国《著作权法》对侵权赔偿有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因此,在违法直播他人音乐节所获得的打赏,不仅要全部赔偿给权利人,侵权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还有可能面临更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可谓是得不偿失。
Q2
如果关闭打赏功能,直播他人音乐节,违法吗?
违法!
直播他人音乐节而未经授权的行为本身就是侵权行为,并且是否获得收益以及收益大小都不能作为免除民事责任的理由。因此,即使关闭打赏功能,向公众直播他人音乐节也是违法的。如果造成侵权行为,就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没有获利,则应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如果难以计算,则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如果权利使用费也难以计算,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并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此,即使侵权人没有获得任何收益,法院也会根据其侵权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及侵权后果,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Q3
如果录制下来,放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违法吗?
违法!
录制行为可能会侵犯到前述权利主体的权益,即便是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虽然这些平台的受众相对较少,但它们仍然面向着广大的公众。我们通常认为,除了像抖音、咪咕这类向全体公众开放的平台之外,任何人群范围较大的网络都具有公开性,并应被视为“信息网络”之一。因此,朋友圈、QQ空间、微博、博客等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任意上传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影像制品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图文来源:南京市江陵区人民法院、泰州医药高新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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