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山被别人占用如何处理?

问:82年三定, 生产队把生产队的一片山分给我家,有《自留山》证。若干年后,被其他村民抢占种榛子树和茶叶,如今山权问题该如何处理?

答复:林业"三定"时,你家分到一片自留山,发了自留山证,现已被其他村民强占强种。对此,请你家收集有关证据,向当地乡村或林业部门反映,请求调解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办法可总结为:一是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乡村调解组织调解;三是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