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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狱侦警官曾向他承诺,他揭发这次杀人案属于立功,可以不判他死刑。然而,事后他的揭发未被认定为立功。于是,赵显锋进行了最后一次保命的努力。他揭发“老丈人”张春生杀害了其亲生父亲、即张伦的爷爷。

绣峰林场,北纬52.49度,中国的最北端。

列车时刻表上,已经没有绣峰这个站名。大兴安岭地区的铁路主要是为了开采原始森林运输木材而修建,漠河到塔河这一段,基本与百公里外的国境线平行,大部分车站都是绣峰这样的“通勤点”,记录着当年伐木业的辉煌。

“你们来这里干什么?绣峰啥都没了。”一名通勤的铁路工人满脸狐疑。

2017年1月11日下午,气温零下26度,视线内满是雪地、萧瑟疏松的白桦林、横穿天空的电线、土黄色的砖房有着朱红色的屋顶,我们来到这里。

寻找张伦

2015年4月1日,国家出台“禁伐令”,大兴安岭结束了长达63年的采伐历史,林区“独木撑天”的产业格局被彻底颠覆,大量林场迅速衰败。

这个冬天,曾经的镇政府所在地绣峰还剩几十户居民,营盘一样整齐排列的房屋没有几个烟囱在冒烟。小路上人迹罕少,蓝盈盈的雪地连着蓝幽幽的天空,从初秋攒至深冬的雪,直到夏天才会褪去。

“你说找谁吧,我给你叫。”小卖部的老李说,这里留下的人他都认识。

“丁志权?早就走了,在广东安家了,不回来了。”

“许友?前几天才走,去秦皇岛女儿家过年去了,可能开春回来。”

张伦,老李口中一个高高瘦瘦的帅小伙,打架打死人坐了16年牢,出狱后结了婚就走了,“是在塔河还是去南方打工不清楚。”老李明显有所保留,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既然张伦被放了出来,说明他与丁家的凶杀案无关吧。”

老李的家也早就搬到塔河了,但那里没有什么事情做。绣峰这个小卖部到底算个营生,所以一家人在这里看着摊子,随时准备走。

丁家老三丁志友还留在绣峰,目前的工作是清理“禁伐令”后林场残留的废旧木材,他说,孤身一人住哪儿都没太大区别。

穿过冻得硬梆梆的积雪,丁志友指着一片废墟说,那里就是他曾经的新房。相隔16年,丁家的两个媳妇死在这里。除了死状同样惨烈外,另一个共同点是这两个案子至今尚未侦破。

丁志友说,房子被扒掉并非因为是凶宅,只是房子太久没人住年久失修。但他看向废墟的柔软目光,仿佛这里仍是绣峰镇最漂亮的房子。

绣峰派出所所长郑亚峰证实,张伦2008年出狱后,很快结婚搬离。老李不愿意多说,的确有着现实的顾虑。这两起凶杀案也一直是当地警方的禁忌。

瘸子与酒鬼

1992年,正是林业经济繁荣的时候。

大兴安岭采取的是当今少有的“行政公署与林业集团公司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为国家林业局唯一直属企业,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则为黑龙江省政府派驻机构。

古时塔河名“小固其固”,鄂伦春语意为“水草丰盛的地方”,樟子松、落叶松和白桦是这里的主要树种。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林业开采令塔河县极其繁华,依附着木材营销和运输业,酒店饭店鳞次栉比,连红灯区都四方有名。

“从山上拉一卡车能赚一千块。”回忆当年,出租车司机两眼放光,“出租车不爱拉人,装几段木头送筷子厂都比拉人赚钱。”

那也是丁志权最幸福的时光。

丁志权幼时罹患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丁瘸子”这个外号伴随了他终生。也因为残疾,高考体检不合格被刷下,就业也没单位愿意接收,屡受打击。

但凭借着有文化、肯努力,1992年,刚过而立之年的丁志权已经成为效益最好的绣峰综合加工厂副厂长,娶袁利华为妻,住进街里装修最漂亮的房子,在当地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虽然身体有残疾,作为家中长子的丁志权仍然是整个家族的顶梁柱。父母兄弟都在绣峰镇安了家,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的工作都安排得不错,连农村户口的妻子一家,也全都接到了绣峰镇。

四妹丁志华说,袁利华本人和父母的户口是花钱买的,袁利华的工作是花钱买的,甚至袁利华的弟弟上大学找工作也要花钱,“她妹妹农转非办户口2500块钱已经交了,还没落上……”

多年之后,丁志权仍然强调,作为一个残疾人,成个家不容易,结婚七年以来,尽全力帮助媳妇娘家,“这是理所应当且有目共睹的”。

但两人也并非没有摩擦。据说,媳妇背着丁志权给娘家邮钱,有一次被丁志权看到。丁志权对媳妇摊牌:“我不是不管你家,但你不能背着我。”媳妇倔,不认错。此事由口角上升到动手。

当然总体而言,丁志权的家庭是和睦的,在镇上属于“上等社会”。

而镇上的张春生家则是另一个极端。

很多人说,绰号张秃子的张春生爱喝酒。林区的男人没有不爱喝酒的,但“爱喝酒”被当作人物描述,则隐含了“没本事”、“酒鬼”的意思。

张春生是个电工,主要工作是修架杆,养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张凤,二女儿张平,最小的是宝贝儿子张伦。

张春生与同样爱喝酒的崔维来当过战友,转业到林场后两人关系愈加亲密,经常一起喝醉。不过,张春生只留下个爱喝酒的名头,而老崔头崔维来则喝出了名堂:“儿子要解决工作,他酒后拿着炸药包上大院声称要炸军队队长,不几天啥事都解决了”;“过年时节老崔头拎着两头鱼,大干部给大鱼,小干部给小鱼,干部们不敢吭声”……

不同的人讲述崔维来的事迹时,总有不同的解读。有的人猜老崔头有靠山,有的人说老崔头也就是凭着敢干,还有的人说,老崔头爱打听事,总能抓到当官的小把柄,当官的真怕他。

所以,当崔维来将家搬到松岭时,绣峰的人都认为某个官员给他谋到了更好的营生:“老崔头要搬家,当官的派车给他用,不敢说不字。”

杀人事件

1992年2月20日,一些绣峰镇居民的命运在这一天被彻底改变。

大兴安岭的春节格外长。元宵之后,还有“人日节”,即“人的节日”:初七对应小孩儿童,十七对应成人,二十七对应老年人。人日吃面据说是可以用面“拴”住腿,可以让家人健康、延年、长寿。

壬申年正月十七,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四妹丁志华中午回母亲韩凤芸家吃“人日面”,并约了大嫂下班后一起去镇上的澡堂洗澡。

熟悉丁家的人都会喊丁志华“小花”,喊袁利华“大花”。姑嫂年纪相仿,小花脸色瘦瘦的,两撇短眉毛下双眼眯成了缝,十分有神。此时她初为人母,孩子不过五个多月。袁利华和丁志权的女儿丁超当时已经上学了,住在奶奶韩凤芸家。纵使两家房子不过相距百米远。

那天,袁利华穿了一件红毛衣,戴着金耳环,腕子上还戴了手表,是当时流行的搭配。袁利华和丁志权住的房子在镇上很招摇。这房子盖好后本说作丁老三的婚房,后来给了老大。当时,他们住进去仅有两个月左右,房子有百十来平方米,精装修,用时下最豪华的华丽板把整个房屋贴满了大理石纹路,房间内安装了浴缸,下水道还未装好。房子装潢大部分由单位出钱,丁志权只为木板钱掏了7000。

丁志华说,洗完澡后两人各自回家,并没觉得有什么异样。

大兴安岭的冬日夜晚,家家很早关门闭户。但因为是上班第一天,丁志权等综合加工厂的领导凑了一桌麻将,打到深夜。

天气晴无云,月亮映照雪原,大地晶莹明亮。散了麻将场子的丁志权和工友李友平同路回家,两人边走边唠嗑。走到东方红大街路口,李友平拐向与丁志权相反的方向。单独归途的丁志权一瘸一拐经过一个上坡,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冰滑的路面。三个行人影影绰绰,很快超过了他。

丁志权后来叙述,他回到家后发现异常,急忙向百米外的父母家跑去,途中看到妻子袁利华满身鲜血倒在路边。丁志权说,他先敲最近的加工厂书记刘汝奎家的门,狗叫了几声,却没人出来。又跑到位于刘汝奎家后面的爹娘家撞开了门,跑进屋里。等老两口穿好衣服,来到路边一看,袁利华已经气绝。丁志权随后再次跑到了刘汝奎家电话报警。

但他的说辞未被采信。

后来塔河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中,如此描述道:

丁于92年2月20日22时30分许,在单位同他人打完麻将回到家中,丁同其爱人袁利华发生口角,丁打袁二记耳光,袁从厨房内拿来一把小斧砍丁,没砍上,被丁将斧子夺下。之后两人厮扒到前院仓房内,丁从仓房内门口的马凳上拿起匕首(未查找到匕首)将袁刺伤,袁挣脱跑出家,在距其家北侧的南北巷道内被丁追上,丁用匕首向袁的颜面、颈、胸、背、四肢等处连刺50余刀,之后,丁又拽住袁的腿往回拖拉6.9米。

不到半个小时,镇上的警察就来了。夜晚无法勘探现场,警察向老丁家索要了一床棉被,盖在尸体上面,留几名保卫人员看管。

丁志权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

他再未回来。最后的一回头,看到妻子俯身栽在雪地里,衣褂上已布满霜雪。

律师被抓了

作为塔河县仅有的两名律师之一,王蕴华当时是国家公务人员。

接手这个案子时,“丁志权杀妻”已在当地家喻户晓。案发48天后,塔河电视台的《塔河新闻》滚动播报:“塔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杀人案!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攻势下,丁志权终于公认了自己是杀害袁利华的凶手……”

由于此案影响巨大,当地成立了公检法联合专案组。案件破获后,除公安局受到嘉奖之外,不同部门的多名干警立功并晋升加薪。本地律师都不愿意“掺乎”这样的“铁案”,一审开庭,丁志权请的是牡丹江市的一位老律师。

1993年7月中旬,在单位值班的王蕴华接待丁志华兄妹三人时,还不知道此案已经宣判。丁氏兄妹很抱歉地说,找她实属无奈:上诉期只剩两天,家属才拿到判决书,再到外地请律师实在来不及,他们知道塔河县律师事务所与公检法一样是政府的司法部门,所以只是求律师写个上诉状免得耽误了上诉期限。

看了判决书,听了丁氏兄妹的叙述,律师的经验令王蕴华觉得此案疑点重重:“一个影响如此恶劣的杀人案,凶手只判了死缓?而且,判了死缓还要喊冤?”

王蕴华接受了丁氏兄妹的委托,收律师费150元。

但并非仅仅写了份上诉状。

王蕴华会见丁志权,查阅案卷、勘验现场、约谈证人后,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提交了一份“词以丁志权没有作案时间为核心意见”的辩护词:多方证人和证据证明,丁志权与同行工友李友平分开的时间为10时30分,跑到父母家为10时50分,身有残疾的他无法在20分钟内完成“走到家、口角争吵、厮打作案、拖拉尸体、返家扔掉凶器、跑到父母家”这一系列行为;而且,袁利华全身被捅57刀,仅左上肢就有10处创口,红色毛衣脱落到了肩部,裤脚、两膝、地面全是血迹,移开尸体后是20厘米的血泊,而警方对丁志权的全身检查显示,并无血迹与抓伤的痕迹;此外,控方也未提供血衣、凶器等重要的物证。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采纳了王蕴华的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重审。

在次开庭前,案情却发生重大变化。

王蕴华说,她收到信息,正在监狱服刑的张伦交代余罪时,承认袁利华是他杀的。她试图多方核实,随即去张伦服刑的泰来监狱,但却未见到张伦,只有狱警证实了张伦的交代;她又辗转在看守所找到了因盗窃被抓的张伦的“铁哥们”赵显锋,赵显锋出具的证言证实,张伦曾对他叙述过杀害袁利华的过程。

至此,王蕴华认为“丁志权杀妻案”即将真相大白。她把采集到的证据邮寄给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后,就将此事抛在了脑后。

然而,一年多后的1995年4月18日,丁志权案仍未明朗,王蕴华却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认为,王蕴华涉嫌包庇罪,通过收买的方式,让张伦替丁志权顶罪。时任塔河县公安局局长说:“王蕴华是公安局对丁志权杀人案进行补充侦查时‘拔出萝卜带出的泥’。”

95年4月,塔河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派出5人到松岭区看守所进行调查。看守所长于运兴说,93年春节前后,塔河县一女律师和一男子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来会见过张伦。调查人员拿出了塔河县律师事务所女律师的照片,松岭区看守所所长、警察指认是王蕴华。公安局对张伦进行审讯时,张交代说有一个身穿黑色皮夹克,1.8米左右高的男子给他送过一封信,让他承认丁志权的老婆袁利华是他杀的,这封信因他在押不便保存,让他撕了。张伦说,王蕴华会见他时问:送的那封信你看了吗?你同意吗?张伦回答说同意。公安局介绍说,王蕴华到塔河县看守所会见在押的赵俭(实为“显”)峰时,诱使赵俭峰说张伦曾和他说过,杀袁的是他。

——节选自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司法局《关于律师王蕴华被逮捕情况的报告》

王蕴华先被羁押在塔河看守所,五个月后被转移到了大兴安岭地区新林看守所。押送时正值深秋,大兴安岭已有入冬模样,王蕴华穿得少,有心脏病史,且染了风寒,全身浮肿。条件简陋,日用品和药缺乏,病情也就加重了。到了新林没过两天,王蕴华再次接到了转移通知,去往加格达奇看守所,紧接着,又换到了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王蕴华始终拒绝认罪。第二年初春时节,又被押回塔河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