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孝中队对辖区内私拉电线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检查至临街商铺较多的金瓯路时,执法队员发现某些商铺门口人行道的非机动停车位内,有电瓶车正在充电,电线和插座是从店铺内拉出来的,现场毫无保护措施,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电动车“飞线”充电的危害,要求其立即整改。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共立案查处三起相似案件,共处罚款人民币150元。

金东执法提醒,涉电设备一定要使用合格的绝缘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广大群众发现私拉电线的行为,也应当及时举报,避免灾患发生。

作者: 龚睿 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