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十一名员工为了涨工资逼迫企业搞集体罢工,三天不上班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企业一气之下就把这三十一个人开除了。而员工认为要求涨工资的诉求是合法的,员工也不服气,把公司给仲裁了,说企业是违法解除,人不要钱要回来继续上班。

法律会不会支持员工?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赋予劳动者的停工权。员工自发的停工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如果员工对工资不满,想要求涨工资,企业要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可能短期不能满足你的要求,这个时候员工应当积极的和企业进行协商,而不是用极端的方式去维权用人单位
以员工三天不上班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这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最终判决员工败诉,支持了企业的做法。当然了,企业一下子开除了三十亿员工也要好好的评估一下,能不能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如果不能最好还是以协商的方式去进行沟通解决。

网友观点:企业一下子开除这31人,又有什么法律依据?有谁从合同法,工会法,等职工权益作一下讲解

罢工,也属于旷工。这才是在法院审判吃亏的原因。如果没有旷工这样的扣分项目是不可能这样的。另外就是实际上通过罢工来提高工资本身就不合适,如果老板强势就肯定不同意,即使因为其他原因同意了也会后面处理。那还不如从劳动法里面找办法,例如工作时间是不是符合劳动法,例如工作环境等,完全符合劳动法的就很难出现待遇太差这样问题,有不符合劳动法就有先手优势。而不是自己违反劳动法。当然最理想肯定是心平气和坐下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