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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多,自己也都忘了,没想到法官还能帮我要回来,真的是意外的惊喜,不过这也显示了你们认真工作的态度,非常感谢!”5月18日,一起12年积案的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领取案件执行款,握着手向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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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小案”的执行长跑,过程算不上辛苦,但却需要一任又一任执行法官持之以恒的耐力和心力。

2006年6月,周某与陈某签订承揽加工合同,由陈某提供设备及原材料给周某代为加工成品寿金,同时收取印刷设备押金27800元。后因陈某场所搬迁未能再向周某提供加工业务且失去联系,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押金也无法退回。无奈之下,周某于2010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押金。

2011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在动用所有执行程序查控到1567元银行存款后,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哎!人也不知道跑去了哪里,村里问了个遍也找不到任何线索,拆迁安置房里都没人住了。”执行法官李朝华回忆着当时的情况,懊恼地摇了摇头,可想而知当时多么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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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案件已经移交至林源泉法官手里,几年来两任法官从未停止过对这起“小案”的跟进,时不时问问村居,查查账户,每起陈年积案都是执行法官身心上的“痒”,不执结,心里就不自在,总惦记着。

2020年,法官再次到村居探寻陈某下落,没想到,这次可逮着线索了——“陈某年事已高,回来了!”

然而在收到村居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后,法官多次前往拆迁安置房寻找被执行人,均告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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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经过法官多方探寻,终于在被执行人亲戚家找到陈某,通过义正严词的释法明理和苦口婆心的劝解,终于让被执行人“醒悟”,配合交清余款。申请执行人周某收到执行款惊喜之余,向法院送来感谢信。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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