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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醉酒男子到苹果园偷苹果,一路边吃边糟蹋。由于动静过大,非常不巧地被果园老板给撞了个正着,接下来发生的情景,自然就是“你追我赶、你喊我逃”的经典戏码了。
然而就在这个看似合情合理的剧情发展过程中,出意外了!醉酒男子在逃跑时,一不小心扎进了臭水沟里,又十分不巧的“睡”了过去,最终十分不幸的断气了。而后,家属向果园老板索赔85万赔偿金,法院更是直接表示,就该这么办,果农要承担责任。
那么此事的前因后果,以及最终的结果到底如何?接下来我们一起细聊。
村中喜事
村里有一户人家娶媳妇,大摆酒席,乡里乡亲都去捧场非常热闹。余某应邀参加了婚宴,在氛围的衬托下他喝了不少酒。
农村的宴席就是早上就开始的,延续到晚上,午餐时候的酒劲还没过去,晚上又喝了一点。新人的礼数已经走完,宴席也渐渐散去。余某跟朋友们寒暄告别之后,独自返回家中。
农村没有路灯,借着路边邻居家散出来的微弱灯光,余某哼着小曲晃晃悠悠的走在路上。忽然淡淡的香甜气味飘了过来,余某边走边闻,是苹果的香味。余某越想越口渴,控制不住的往果园走去。
他翻过栅栏,爬上果树,刚摘下一个苹果就赶紧咬了一口,太好吃了,汁水丰富。余某正高兴着,一阵狗叫声惊醒了他。他慌不迭的从树上跳下来往果园外面跑去。这时照看果园的钟大爷也从棚子里跑了出来,跟着狗子们追赶。
夜里路面很黑,也不平整,余某磕磕绊绊的跑着,忽然一根藤蔓缠住了他的脚。他用力一争,身体往前一倾直接一头扎进了臭水沟里。酒精还没有散去的他,竟然一动不动的趴在尽是淤泥的臭水沟里,没有挣扎。
两条狗子在沟边大叫,钟大爷这才追了过来,一看这情形,魂都吓跑了一半。没见过这样式的小偷,钟大爷年纪很大自己是下不去沟捞人的,就赶快返回村子,找到村委会的帮忙。
村子里的人立马跑过来,余某被捞上来直接就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事情发生后余家人把钟大爷告上了法庭。
相关单位立马开始调查取证,经过在村里走访调查,确定余某是失足跌入臭水沟导致窒息死亡。在判定事故责任时,余家人要求赔偿80万元,而钟大爷却觉得自己无罪,不应该赔偿。
法院告诉钟大爷,余某偷窃苹果是不对,依然构成犯罪,但罪不至死,他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你放狗追他,导致他惊吓过度慌不择路以致死亡是有责任的,需要承担20%的民事责任。
钟大爷一辈子都生活在这个村子里,因为对苹果的种植有经验,就拿出自己的积蓄承包了一片果园种植苹果。因为还有一家人的生活要顾及,大爷一天也不敢怠慢。日日待在果园,可是即便这样,还不等果子成熟,就有很多人来偷果子。
钟大爷年纪渐长,已经追不上来偷苹果的人了,每次都是眼睁睁看着别人把苹果偷走。大爷无奈之下买了两条狗,用来吓唬小偷。
竟没想到遇到这种事,说着说着大爷眼泪都流出来了,计算之后法院告诉大爷需要补偿受害人家属17万元。余家人说余某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主要的劳动力,他不在了,一家人简直没法活。可是他们没想过事出有因吗?自己才是那个罪魁祸首呢?
对于农村人来说17万元是几年都挣不到的数,真是祸从天上来。
无独有偶,这样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小偷摔掉一条命
这天,民警接到报案,有人死了。民警迅速出警,来到案发现场后,所有人都面面相觑。死者是一个小偷。
这对年轻夫妇在小区底下遛弯,两个人累了,就顺便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些蔬菜,准备回家做饭,刚到家门口竟然发现家里的门留了一条缝隙。
两个人心想可能进了贼了,两人一推开门,只见小偷想要冲出去。结果脚底一滑摔倒了,这夫妻两个吓坏了,本来想要上去按住他,结果碰到他的时候他没有反抗,再一碰发现他已经死了,这才慌慌张张的报警了。
民警检查了现场,收集了相关的作案工具,又叫来法医对尸体进行检查。确实是摔到地上磕到脑袋导致死亡。两口吓得都语无伦次了,随后警察通知了死者的家属,家属不但没有一点悔意,反而倒打一耙,要求这对夫妻赔偿100万元。
两夫妻声辩道:“这跟我们没有关系啊,而且他盗窃,入室盗窃,这是犯罪啊,我们没动他,他自己摔死的,不是应该我们申请赔偿吗?”
小偷家属说:“肯定是你们发现之后逼迫他,威胁他了。也可能是你们把他推倒摔死的。”咱就是说这家属吧,入室盗窃已经危害到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了,那不是死有余辜吗?怎么还成受害者了哭上了。
法院也是判决的这两夫妻次要责任进行赔偿,可夫妻两个死活都想不通。
法院后来说,家里没有安装摄像头,是否发生争执推搡的事实不清楚,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证据证明小偷是自己摔死的,但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两个毫无作为。
拿到结果的小夫妻简直是疯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事。一会不在家,家里就死个陌生人还带走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甚至自己无处说理。
新闻报道后,有网友说,下次一定把地拖干净点,放上防滑垫,以免影响小偷的效率。更有网友讽刺道:“这户业主不讲究,看见小偷来了,还不赶紧避让?让人家高高兴兴的走,还准备逮他,这下好了,人家死这了,看你怎么收场吧。”
盗窃者逃跑时坠楼
2007年的一个晚上曾某和老婆在外面吃饭,吃完饭后两人回到自家开的商店里拿东西。老远就看看电里的灯还亮着,可是出门的时候是已经关了灯的。
曾某就顺着门缝往里看了一眼,看见两个影子一晃而过,曾某赶快推门,结果门被从里面抵住。曾某和妻子就计划包抄,一边追一边喊抓贼。邻居们都醒了,并且开始附和。
两个黑影听到嘈杂的人群声,吓的魂不附体,落荒而逃。附近的路不好,地形又很复杂,曾某和妻子打着手电筒也是一点没追上,邻居们出门慢也并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对象。
两人只好返回店里,查看丢失的财物,并且报了警。到案发地里做完笔录,警察就走了,一时间没有查访得到可疑的人。
天刚刚亮,街坊四邻被一声尖叫吓醒了。原来是有人看见了两个死者,死者为男性。警察到达后,对现场进行了侦查,对尸体进行了尸检,发现两名死者身边都是从商店里盗窃的东西。而死因是从高处坠落造成的多脏器损伤死亡。
公安机关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是,不予立案。可是死者的父亲却不同意,认为是曾某和妻子追逐导致两个人死亡,要求赔偿61万元。
曾某和妻子说:“别说伤害了,我们连个人影都没抓到,从头到尾就没看清过人,一直离的老远,我们怎么伤害他们,就喊了几声抓贼就是伤害他们了吗?那我们的损失谁来负责。”
曾某只是在公安机关还没到来的时候为保障自身利益做出的自救行为,并无不当。
对于这样的说辞死者家属说什么都不同意,不顾法律和公序良俗,一心只想得到补偿。自己的孩子做了违法的事情,本来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在逃跑过程中又选择危险方式,导致死亡,曾某和妻子是没有责任的。
案件发生的越来越离谱,可是人民群众对于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失去了控制感,总担心意外和明天那个先到,这不是杞人忧天而是一些人总是做着社会公德相违背的事。
不赔偿吧,良心上好像对生命不够尊重,赔偿吧,也是助长社会的歪风邪气。
法律和公德是相辅相成的,然而有人总是要钻法律的空子,挑战社会底线,希望以后的法律越来越健全,让不正之风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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