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姜明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讷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姜明朗涉嫌严峻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明朗简历
姜明朗,男,汉族,1970年11月生,黑龙江讷河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9—1992.07 东北农学院经济治理专业学生
1992.07—1994.10 讷河市学田镇农经站站员
1994.10—1999.10 讷河市学田镇党委秘书(民主村党支部书记)
1999.10—2008.04 讷河市学田镇副镇长(副科)(2002.08—2004.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法律专业学习)
2008.04—2008.08 讷河市学田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8.08—2010.06 讷河市同心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正科)
2010.06—2010.07 讷河市同心乡党委书记
2010.07—2011.12 讷河市同心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12—2016.08 讷河市二克浅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08—2016.11 讷河市二克浅镇党委书记
2016.11—2016.12 讷河市委常委、二克浅镇党委书记
2016.12—2017.05 中共讷河市委常委、黑龙江省讷河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二克浅镇党委书记
2017.05-- 2020.04 中共讷河市委常委、黑龙江省讷河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0.04--2020.05 讷河市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三级调研员
2020.05--2020.06 齐齐哈尔市委提名讷河市政府副市长人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三级调研员
2020.06--2020.07 讷河市政府党组成员、齐齐哈尔市委提名讷河市政府副市长人选、三级调研员
2020.07-- 讷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三级调研员
2021.09--中共讷河市委常委、副市长、三级调研员
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涉嫌严峻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玉简历
刘玉,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山东新泰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治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
1985.07-1989.01 新泰市新汶办事处三中教师
1989.01-1991.01 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团委副书记
1991.01-1992.07 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团委书记
1992.07-1994.01 共青团新泰市委干事、组织部副部长
1994.01-1994.12 共青团新泰市委团务工作部部长
1994.12-1996.11 新泰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长
1996.11-1998.01 共青团新泰市委副书记
1998.01-2000.04 共青团新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0.04-2002.01 新泰市宫里镇党委书记
2002.01-2003.03 新泰市宫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3.03-2004.03 新泰市汶南镇党委书记
2004.03-2005.04 新泰市汶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5.04-2006.09 新泰市汶南镇党委书记
2006.09-2007.01 新泰市政府市长助理
2007.01-2012.01 新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2.01-2015.06 新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5.06-2016.12 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6.12-2017.01 东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党组书记
2017.01-2021.01 东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
2021.01-高密市委书记
2022.04-潍坊市副市长
任潍坊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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