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其实很简单:看懂文件,听懂话

文/王明勇

【博士观点】作为读书人中的一分子,一名执业律师如果看不懂武则天《无字碑》中以无字胜有字的深刻内涵与恢宏大气,倒也无可厚非。如果参悟不透巍巍泰山之巅万仙楼附近摩崖石刻的“䖝二”,其实就是古代名士所玩文字游戏“风月无边”(风的繁体字为“風”)中的刁钻促狭与诙谐幽默,亦属情有可原。但是如果看不懂业务文件的真实内涵,听不懂工作对话的应有之意,那就是确凿无疑的人间悲剧。这样的人,依我建议,还是趁早卷铺盖走人,不要再端法律人的饭碗,以免“庸医害死人”。

可是非常遗憾,以我混迹于法律人队伍之中长达二十年的耳闻目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瞠[chēng]目结舌地发现,在工作中看不懂文件、听不懂话的情况,不仅过去曾经有,现在依然多,而且按照目前这种以手机文化为代表的急功近利和心浮气躁,看不懂文件、听不懂话的情况在不远的将来,恐怕不会越来越少。每当想起这些看不懂文件、听不懂话的既可笑又可悲的情况,我就跃跃欲试地想步晚清文学名家吴趼[jiǎn]人先生之后尘,创作一部与法律人有关的谴责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当然,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只想就耳闻目睹的与律师有关的案例说事儿,不管律师之外的法律人是否都能看得懂文件、听得懂话,我都一概免谈。

说心里话,我真心希望包括律师在内的每一名法律人,都能对我今日言说之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那样,法治的天空,必将更加风清气正,更加简洁明快,让人呼吸自由,赏心悦目。

阿[ē]弥陀佛!

【话题缘起】2022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我去接王士弘放学回家,发现他比平常一日晚出来5分钟,问其原因,没想到平时不太喜欢八卦他人是非的王士弘,这一次竟也忿忿不平地对我说:“您都不知道我那同学到底能有多么腻歪[nì wai]!我跟他讲过多少次了,不要什么事情都来问我,也不要什么事情都对我说,可他仿佛就是听不懂人话,一见到我就过来黏[nián]糊着不走,都快烦死我了!”

这个让王士弘不胜其烦的男同学,跟他不在一个班级,见面次数少,但却很亲切,亲切到过了头,以至于王士弘恨不得绕道躲着走。听他这么一讲,我就因势利导说:“选择性记忆是人之常情,有些事情你虽然已经告诫提醒过很多次,可他就像根本没有听说过一样,不足为怪,我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一是在他内心深处已经对你产生严重依赖,虽然你很烦他,但他却对你的厌烦视而不见,因为在他潜意识中,已经把你固化为要好朋友,遇到什么事儿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找你诉说,这种人如果一时半会儿不能彻底摆脱,那就姑妄听之吧;二是即便听懂了你的话,但是为了逮着一个倾诉发泄对象,也会揣着明白装糊涂。既然无法叫醒一个装睡之人,那就敬而远之;三是他根本就没有听懂你的话中之意和弦外之音,你跟这样的人讲道理,无异于对牛弹琴。今后再遇到这种腻歪着不走情况,你要尝试学会礼貌地对他一笑,然后果断及时地闪身离开!”

借此话题,我趁热打铁地提醒告诫王士弘:“你有这样的盲目崇拜和盲从粉丝,说明你很幸运,对这样的人保持礼节礼貌和必要距离,不仅无损于你的形象,反而能够让你积攒人脉,何乐而不为?其实,别说你们这些少不更事的中学生,就是我们这些见多识广的成年人,甚至是那些动辄以明白人自居的执业律师,在工作生活中看不懂文件、听不懂话的情况,也是不乏其人。切身体会告诉我,一个人如果能够看得懂文件、听得懂话,他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到相对更好,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他都能取得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更大成功。我认为,所谓成功,就是能够看得懂文件、听得懂话。”

【现身说法】俗话说,正人先正己。打算指点修理别人,最好先拿自己开刀,此即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为证明我所谓“看不懂文件、听不懂话者,在各行各业都是不乏其人”的观点正确,我首先是给王士弘讲了一个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八年前,当时我还只是舰队法律顾问处的一名见习律师。

所谓见习,就是法律顾问处领导只允许我在他们那里坐一坐,如果有机会,就让我看看他们如何做律师。如果没有这样的机会,我就只能自我学习,自我修炼,自我完善,自求多福。

舰队法律顾问处的那些专职律师大多师出名门,毕业于吉大、山大等传统名校法律专业的高材生比比皆是,而我只是自学成才的半路出家,又是在潜艇上风里来雨里去地摸爬滚打十几年的赳赳武夫,更为重要的是,我当时的职务已是副团,早已超过以参谋干事或者助理秘书身份调进舰队机关,要求必须为正营职以下的不成文规矩,所以有人才会一点情面也不留地对我讲:“你不可能调进舰队机关!”言外之意,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在这种情况下,舰队法律顾问处只允许我见习,而不指派专人教我法律业务,也不给我办理律师实习手续,更不给我调进舰队机关的任何机会。不难想象,当时我连一名实习律师都不是,处境之尴尬,身份之卑微,说起来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

尽管如此,在见习期间,我还是凭借精益求精的自学能力和踏实认真的工作作风,通过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以准确掌握立法精神和法治原则,又在此基础上仔细研究论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适用范畴,藉此一举推翻了杨X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不仅帮助战功赫赫,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国土防空等重大战争节点,把荣誉视为生命的被告彻底洗刷了政治清白,而且为其成功避免可能经济损失90多万元。实事求是地讲,我之所以能够帮助战功赫赫的被告当事人在二审成功逆袭,就是因为我这半路出家的普通公民诉讼代理人,在这个案件中,要比那些法律名校毕业的高材生更能看懂文件、听懂话。

这个案件别看诉讼标的不大,但是社会影响很大,过失致人重伤的枪击事实发生在1981年1月27日上午,据说案发之后不久,即已惊动过高层,相关民事纠纷与刑事责任,在案发当年即已“案结事了”。没想到时隔二十三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被害人杨X燕又就同一伤害事实,针对相同被告,根据该司法解释第32条(通俗地讲,该条赋予被害人可以突破法定20年最长诉讼时效限制的再次起诉权),就后续治疗费与残疾器具费等再一次起诉索赔高达96万余元。

杨X燕的再次起诉立案之后不久,“同情原告,谴责被告”的社会舆论,就在从地方到中央,从报纸到网络等不同媒体的推波助澜下沸沸扬扬。某中央级媒体甚至公开断言:“杨X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见证了中国法治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这个案子由于太过疑难复杂,也因为涉枪而太过敏感,加之社会舆论明显不利于被告,代理律师弄不好就会引火烧身,所以一般人轻易不敢接案,舰队法律顾问处的一名年轻法律同行,为了阻止我接手这个案件而给法律顾问处和舰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就曾指着我的鼻子,谆谆告诫说:“这个案子就像一块羊肉,被告律师百分之一百的可能是吃不到羊肉,反惹一身骚!”

由于军队和地方的成名律师大多不敢或不愿接手这个案件,也由于当时的民事诉讼法对公民以个人身份代理民商事案件,不像现在这么约束严苛,这才使得我这籍籍无名的见习律师,像淘宝“捡漏儿”一样,成为战功赫赫的被告老将军的诉讼代理人。

由于案件影响很大,又因为“此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来的全国第一案(某中央媒体断言)”,所以二审翻案后,中央电视台记者就此案作了特别采访,并以“法律保护你”为题,分上、下两集,于2006年12月6日、7日,在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法制栏目播出。当然,我也因此浪得“大律师”之虚名,自我感觉十分良好。

由于我已浪得虚名,更由于我当时所处见习律师的尴尬身份地位,反而有利于被人当作推卸责任的“替罪羊”,所以当舰队机关某处接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得知某房地产公司起诉舰队要求赔偿违约损失328万余元,并经屡次三番尝试发现舰队法律顾问处拒接案件之后,就以在向舰队首长的呈批件中夹带介绍拟聘律师的方式,把这块“烫手山芋”强拉硬拽地送到了我的手中,再一次把我这个见习律师推到了风口浪尖。

那名曾经指着我的鼻子谆谆告诫说“吃不到羊肉,反惹一身骚”的年轻法律同行,在我接手这个相比而言更为疑难复杂的案件之后,语调虽然有所和缓,但也不无揶揄[yé yú]地对我说:“这个案件你若还能胜诉,我就彻底服你!”

我之所以说这个案子推举由我代理,反而有利于被人当作推卸责任的“替罪羊”,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案子几乎没有任何胜诉空间,一是在起诉之前的过去长达六年时间里,原告经常组织公司员工到舰队机关门前拉横幅“依法维权”,据说如此喧闹到饭点时候,这些上访之人,就跟舰队机关干部一样到食堂就餐,虽然明知不对,但也没人强行阻拦,就像自知理亏一般;二是分管舰队首长每当被原告当事人当面质问讨要说法,就会尴尬一笑,说:“我们知道自己违约,可我们就是没钱赔您!”三是一旦案件败诉,推举人只需对舰队首长说一声“对不起,是我们选人用人不当,如果不选王明勇做律师就好了!”而无需承担实际责任。

没想到我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运气不是一般地好。对于这个摊派任务一般到手的联建合同纠纷案,我也认真负责,代理得十分漂亮,具体而言:中院一审,仅仅判令舰队赔偿7.05万元,该数额竟比房地产公司诉讼请求328万余元中的那个8万元小零头儿,还要少一点儿。省高院二审虽以调解结案,但也只让舰队补偿15万元,该数额虽比一审判决的7.05万元多,但也只比原告诉讼请求328万余元中的那个28万元大零头儿的一半,多出那么一小点儿。舰队机关胜诉率高达96%,可谓大获全胜!

关于这个案件的疑难复杂,可以从以下四件小事管中窥豹:

一是时任舰队政委李中将,在一次不期而遇时对我说,这个案子可以说是舰队在打官司,海军在看,因为本案联建合同是否履行,牵涉到两任舰队司令对于这个项目的不同态度,而且上任舰队司令不是退休,而是提升到了更高级别领率机关的正职领导岗位,这个案件无论怎么处理,舰队一方都可能两头作难;

二是舰队机关为了追求最佳应诉效果,破格成立了由舰政张少将担任组长的应诉准备工作小组。对于诉讼标的仅有328万余元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来说,专门成立一个由海军少将担纲组长的应诉准备工作小组,实属罕见;

三是房地产公司为了追求最大胜诉结果,居然接连更换了青岛、连云港和济南等地的三家不同律所的四名专业代理律师;

四是在案件应诉准备过程中,舰队司令员苏中将曾对张少将特别授权:“赔偿数额如果能够控制在50万元以内,你不必请示舰队,可自主决定直接与原告签订和解协议!”

要知道,按照舰队财务制度规定,张少将的经济自主决定权通常不会超过人民币5万元。时任舰队司令员苏中将,把张少将的经济自主决定权陡然提高十倍,说明在苏司令员的理解认知中,能以50万元的赔偿数额跟原告达成和解,就是部队能够争取减少损失的最大限度。因此,当我们以补偿15万元的标准与原告调解结案后,苏中将毫不犹豫地在我们提交的结案报告上不吝溢美之词:“胜诉不易,教训深刻,王明勇同志功不可没。”

舰队司令如此青眼相加,我自然一看就懂,不免沾沾自喜。

然而半个月后,出差归来的舰队政委李中将,在苏司令员批示“胜诉不易,教训深刻,王明勇同志功不可没”的基础上,提笔批曰:“常委传阅。……”

作为应诉准备工作小组的组长,张少将也很关心舰队政委如何评价我们所做的工作,不等我把李中将的批阅件从司令部拿回政治部,他老人家就在半路上给我打电话,问“李政委批得怎么样?”我回答说:“我感觉不怎么样。”于是张少将就催促我说:“你把批阅件赶快拿过来,让我看看!”

没想到张少将一见李政委的亲笔批示,就哈哈一笑,对我指点开导说:“看来你是没有看懂李政委批示文字的深刻内涵啊,李政委不是批得不怎么样,而是批得太好了!”

见我站在那里一脸发蒙的样子,张少将就以师长语气,对我缓缓解释说明道:“李政委如此批示的大前提,是充分肯定苏司令员作出的王明勇同志功不可没评价。批示给常委传阅,就会让你这大律师之名,瞬间在舰队常委之中声名远播,可谓一战成名天下闻!”

闻听此言,我不禁满面羞愧,以我沾沾自喜的能够打赢上述疑难复杂官司而浪得虚名的大律师能力水平,居然没有看懂李中将的批示内容!这件事情发生后,我才真正认识到自己在“看懂文件、听懂话”方面的能力水平之低,于是就扑下身子知耻而后勇。实事求是地讲,如果没有这次让我羞愧难当的丢人现眼,就不会有我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真正大律师方向的勇毅前行。

当然,我也因为此案的成功代理,而出人意料地被破格调进舰队军事检察院,成为一名正团职主诉检察官,实现了从一名基层军事指挥军官,到舰队领率机关政工干部的华丽转变。这个故事说明,成功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需看懂文件、听懂话。

关于执业律师听不懂别人的话中之意和弦外之音,也有一个让我哭笑不得的冷笑话。这个故事发生在我为某个律师朋友组织的告别晚宴上,这位律师曾经跟我学习工作三年,我也曾经十分认真地手把手教他做人做事做学问,没想到这位仁兄的情商实在太低,虽经三年时间的用心“传、帮、带”,但其“看懂文件、听懂话”的能力水平,与我对他的心理预期仍然相去甚远。无奈之下,我就求爷爷告奶奶地帮他换了一个可以“无灾无难到公卿”(语出苏东坡《洗儿》诗)的工作,也算对他曾经跟我三年的交代。

我之所以没有将其直接辞退,而是帮他换了一个能比律师职业相对更为好混的工作,就是因为我感觉这仁兄虽然能力不济,但为人还算厚道,况且成人之美也是君子本分,何乐而不为?在为这仁兄组织的告别晚宴上,我满怀深情地回顾了他跟我学习工作长达三年的历史,并且有感而发地说了一句:“别看平时恨不得让你早点儿离开,可没想到在临别之际,还真有点儿舍不得!”

第二天一大早,这仁兄居然又跟往常一样准时过来上班,而且一进门就态度十分诚恳,眼中带泪地对我表态说:“我昨晚回去想了一夜,决定还是不走了,我要继续跟着您好好地干!”

闻听此言,我不免大吃一惊,心想好不容易才把你赶出我这小小庙门啊,你怎么又决定不走了呢?!他见我不予挽留的态度十分坚决,坚决到没有任何的商量余地,就无限委屈地对我说:“在昨晚的酒桌上,你不是连说好几次舍不得让我走吗?!”

听他说完打算不走的理由后,我差点儿没让自己笑出声来,本想怼[duì]他一句“酒桌上的话你也相信?”然而转念一想,对于这样的实在人,还是让他自己体味咂摸我在昨晚酒桌上给大家讲的那个美女故事,让他自我开悟吧,这样做,相对而言不易伤他自尊。于是,我就问他:“昨晚酒桌上我给你们讲的那个美女故事,你是否记得?”见他说还记得,我就趁势对他循循善诱,说:“咱俩的缘分确实尽了,您还是赶快到新的工作单位报到去吧。有空好好想想我昨晚所讲美女故事的来龙去脉,你就会想明白我为什么下定决心不再留你了。”

我在那晚酒桌上讲的这个美女故事,是舰队机要处张参谋有感而发对我说的悄悄话。故事的主人公之一,是张参谋本人,而故事中的美女,则是张参谋在其他舰队服役时的处长家千金小姐“玲儿”。我当新兵时,张参谋已经因为荣立一等功,而成为解放军画报的英姿飒爽的封面人物,她当时的军衔是海军上尉,向我讲述这个美女故事时已是海军大校。我相信张大姐的本分实在,也就不怀疑她所讲故事的客观真实,所以敢于拿过来借古讽今。

张参谋说她老领导的这个宝贝女儿大学毕业分到青岛后,为其四处张罗对象,就成了她的头等大事。没想到见过几位相亲男士后,虽然“玲儿”这边一直都是落花有情,但小伙子们却都流水无意。见此情景,一天晚饭后闲来无事,张参谋就跟“玲儿”面对面地坐下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说到最后,张参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玲儿啊,我觉得咱是不是可以考虑适当降低一下择偶标准,毕竟咱这模样儿不是特别地出众呢。”听她这么一说,“玲儿”没接话茬儿,此后一宿[xiǔ]无话,张参谋以为这事儿就算这么过去了。

没想到半个多月之后的一天晚上,“玲儿”参加饭局之后回来踹门,张参谋开门一看她已酒至微醺[xūn],就想端茶倒水伺候她尽快睡下,没想到这“玲儿”却站在门口,两眼直直地盯紧她的脸,过了好长一会儿,才指着张参谋的鼻子说:“你!你是什么眼光儿?!在最近好几次的酒场上,有那么多的男士都在敬酒的时候喊我美女,你凭什么说我的模样儿长得不咋地?!”

张参谋不无委屈地对我说:“我以为那天晚上总结经验教训时的随口一句大实话,已经哪说哪了呢,没想到她不但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居然还当起了真!”见我嘿嘿直乐,张参谋继续说:“我以为酒桌上的美女短,美女长都是逗人开心的逢场作戏呢,没想到还真的有人将其当真,面对玲儿的指责,我简直都无语了!”

据说这位实在到可爱的美女“玲儿”,后来到外省某地当了一名检察官,据说也在外地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好姻缘。

说到有的执业律师看不懂文件、听不懂话,就不能不简单提一下我曾经旁听过的一个故意伤害案子。被告辩护律师的开庭表现,也是让我忍俊不禁,哭笑不得,用我老家寿光的土话讲,就是“揪住头发打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个秃子!”

听到如此之狠的骂人话,您可能觉得我这人是不是特别损,但我对天发誓,我只记录事实,不会为了达到损人目的添油加醋。具体而言,这个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高某某,在案件侦查阶段已经自愿认罪认罚,辩护律师在阅卷之时应当已经看到过他自愿认罪认罚的书面材料,所以在开庭准备时,就应该与被告人协商一致做有罪从轻辩护,这是一个应当人尽皆知的有效辩护思路。

在案件开庭时,审判长又履职尽责地特别提醒说:“鉴于本案侦查阶段,被告人高某某已经自愿认罪认罚,我们在开庭前提审时已经向他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并征求他是否同意走认罪认罚审判程序的意见,被告人同意按照认罪认罚程序进行今天的审判。”然而让我大跌眼镜的是,面对如此清楚明白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事实和审判长已经开宗明义的认罪认罚审判程序,辩护律师居然还在开庭过程中一本正经地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审判长感觉不对劲儿,就不得不在审判过程中敲响法槌,再一次释明本案认罪认罚事宜,并允许辩护律师跟被告人做一简短交流,征求其是否同意继续进行认罪认罚审判程序的最新意见。没想到我都听清了被告人清楚洪亮回答的“自愿认罪认罚,同意继续进行认罪认罚审判程序”,而辩护律师却跟机械木偶似的,依然故我地在后续开庭中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后来,对于如此认真和如此好心的无罪辩护,连被告人都听不下去了,忍不住朝着辩护律师大喊一声:“你给我赶紧闭嘴,我不用你辩护了!”

在此之前,对于这句“揪住头发打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个秃子”的寿光老家土话,我虽然打小即已耳熟能详,但却一直认为情理不通。在旁听这个故意伤害案子的开庭之后,我才不得不由衷钦佩老祖宗的智慧高明。

更加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就是这么一个在我眼里既看不懂文件,也听不懂话的执业律师,其社会知名度居然比我高出不少,隔三差五地就会听到有人向我打听他,对我夸赞他,让我心中涌起酸不溜丢的滋味儿,感觉很不好受,也时常感到很纳闷儿,不由自主地想:“他是怎么宣传到如此地位的呢?”

时隔多年不见,这位“揪住头发打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个秃子”的执业律师,有一次在法院门口见到我时十分热情地跑过来打招呼,看他满面红光的样子,我相信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已跻身于收入相当不菲的大律师行列了吧,但愿他在名利双收的同时,也能深入细致钻研一点儿法律业务,切身体验一下人情世故。

说好了只谈律师,不说别人,但在文章即将结束之前,还是忍不住破戒一次。结尾这个故事,与我曾经参与办理的450亩军用土地回收案有关。这个案子的疑难复杂之处,起码有五:

一是所谓的军用土地450亩,只是口口相传,没有任何书面资料予以证实,要想实现依法收回,在法律程序越来越严格健全,法治精神日渐深入人心的当下,没有书面资料,必然得不到法院支持,甚至根本进入不了司法程序;

二是案涉450亩军用土地,舰队下属部队从陆军接收(没有留存交接资料)之后,只从当地找了一位农民兄弟“以租代管”,几乎流于失控,以至于三十多年过去之后被其非法转租,并被次承租人改作盐田。在国家确保十八亿亩土地红线不破的政策背景下,能将450亩基本农田改变土地性质用于开发盐田,非同一般;

三是总部为了给大国重器配套国家战略工程,决定限时启用这块已经“睡眠”长达33年之久的军用土地,要求2010年6月30日之前,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可谓时间紧,任务重;

四是案涉450亩军用土地的军级单位“娘家人”,在经实地调查走访和充分研究论证之后,给舰队正式上件请示:“争取以补偿盐田投资人2600余万元的代价,让其限期停工停产。”

五是那个被部队委以重任“以租代管”的农民兄弟,见状不妙溜之大吉,部队即便想要对其通缉,也没有管辖权,而地方公安却以此系经济纠纷为由,不予找人或抓人方面的实际帮助。

这个非诉讼案子的具体经办过程,尤其是按照总部规定的时间节点,一分不花地,实现450亩军用土地的完美回收的成功经过,在我所著《法治照耀幸福生活》一书中有过概略介绍,此处不予赘述。在这里,我只讲其中的看懂文件、听懂话。

当土地回收过程中遇到瓶颈,分管舰队首长指派土地回收工作小组成员之中的舰队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舰政秘书处副处长、450亩军用土地的军级单位“娘家人”营房处长,以及我这个舰队首席法律顾问等四名海军上校,前往当地镇政府调查走访和寻求帮助。负责接待我们的镇委副书记,口若悬河地向我们介绍了当地盐田情况和盐田知识,并作了高调表态。回来之后,这三名个个都堪称人中龙凤的舰队“老机关”,在向分管首长汇报出差情况时,对当地镇委、镇政府的积极主动姿态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加赞扬,感觉言外之意就是曙光在前。

唯独是我,秉持自己一贯倡导坚持的法律人所必须具备的冷静理性与责任担当,单独制作了一份情况汇报呈批件,核心内容只有一句话:“地方政府看似积极主动,实则回避推诿!”

后来,分管首长为了推进工作,特地指派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保卫处长和舰政秘书处长等四名大校前往当地沟通协调,当地县级市委则派出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出面接待,据说他在回答部队关切时表现得不痛不痒,这让四名大校感觉此行很受伤。当然,他们的受伤感觉,也恰如其分地证实了我对当地政府配合态度的分析判断,确凿无疑地就是“看似积极主动,实则回避推诿!”

不可否认,案涉450亩军用土地之所以能够按照总部规定的时间节点,一分不花地实现成功回收,与我们在保持足够的冷静理性基础上责任担当不无关联,与法治进步不无关联,当然,更与我们能够看得懂文件、听得懂话不无关联。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以上案例都是个别情况,本人不想,不能,也不会一网打尽满河鱼。因此,请勿对号入座,谢谢!

(2023年5月18日晨于青岛)

【作者简介】王明勇,男,山东寿光人,曾服现役30年,工学学士、军事学硕士、法学博士,资深律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曾任潜艇全训副艇长、海军北海舰队军事检察院正团职主诉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海军北海舰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2016年12月退出现役后牵头创设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并兼任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201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1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被解放军四总部表彰为“2006-2011年度全军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