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查处一起发布网络谣言案件,涉案人员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上散布昆明一舞厅涉黄涉黑的谣言。
5月17日,盘龙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某社交平台发布标题为“声讨昆明一舞厅的丑恶行为”的帖文,后将该情况通报所属辖区白龙路派出所核实查处。
接到指令后,白龙路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并于5月19日22时许,将发帖网民张某查获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盘龙公安分局白龙路派出所 办案民警杨政:“能看到的评论有三条,都是@云南昆明警方的内容,盘龙分局网络监管部门就给我们下了警示单和提示单,我们就进行了及时的关注。”
为了核实帖子内发布的内容,民警进入该舞厅进行了走访,并把经营者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盘龙公安分局白龙路派出所 办案民警 杨政:“根据实地调查和走访,该舞厅确实没有以上三点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与社交平台进行了沟通,获得了该网友的相关身份信息。在该消息发布两天后,民警在昆明一小区,找到了该名网友。
民警对话网友:
“你去都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嗯,我没去过。”
“那你怎么会讲那些话呢?”
“我是从百度上面粘贴的。”
盘龙公安分局白龙路派出所 办案民警杨政:“实际上我们调查下来,张某确实和该舞厅没有什么瓜葛。当时他发这些信息的目的是两个方面,第一是博人眼球。提高自己账号的知名度。第二可能是在平台发布后,有大量的阅读量之后,可以得到一些返点的好处。”
警方提示
虚构事实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部分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8099999记者报道
编辑:马春燕
编审:林帅超
终审:唐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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