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运输企业和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现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违法突出车辆、事故多发路段、终生禁驾、典型事故案例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高风险运输企业

以上企业名下重点车辆在周期内(月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驾驶证记满12分的情况。

违法突出车辆

以上车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情况。

事故多发路段

危险隐患路段位置

原因

安全建议

240国道肃宁县曲吕马庄路段

该路段处于240国道,两侧村庄较多,支路车辆汇入主路

途经这些路段时要谨慎驾驶、减速慢行、注意右方车辆并道

307慢车道黄骅齐庄西路口

道路交口、路窄,小型车辆和农用车多

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106国道175KM+300M至500M路段

学校路口,紧邻国道,车速过快

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依次通过

307国道135KM至156KM路段

路窄车多,道路超饱和运行;沿途村镇多、平交路口多

机动车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疲劳驾驶;建议绕行石黄高速公路

终生禁驾人员

典型事故案例

4月21日12时10分左右,陈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肃宁县靖宁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武垣路交叉路口处,因躲避右侧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时,与左侧同方向行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沧州这些单位和个人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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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虽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头部着地,但幸好他骑行时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了保护,只是身体轻微擦伤。

经认定:电动自行车陈某某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崔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