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类产品1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1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定安定城霞霞蔬菜摊位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二)陵水椰林陵城梁军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三)东方八所周吉辉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四)乐东县乐城第三集贸市场刘珍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 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二、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噻虫嗪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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