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33条,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老赖”不能报考
《办法》明确了招聘条件,其中,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此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或者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限制性条件。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当在招聘方案中说明理由。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核查
《办法》提到,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笔试。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划定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考试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不得低于40%。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应当当场公布
《办法》指出,招聘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成立面试评委组,每组评委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的奇数,其中非招聘单位的评委数量不得少于1/3。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评委组中相关专业评委应当占1/2以上。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应当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应当当场公布。
这些情况可以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广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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