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厦门一名抖音主播在户外直播的过程中突然被人拿刀砍。受害人石佳明、叶建安分别被砍伤手部、背部,经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
犯罪嫌疑人罗某与受害人在网络平台上发生口角,心生不满,遂从外地窜至厦门,在该学院咖啡厅外,将二人砍伤。警方于24日凌晨从外地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这件事有几个细思极恐的地方
一、罗某砍错了人
据一名自称是罗某朋友的网友发声,一直是叶建安在骂罗某,罗某心生怒火,从外地过去砍人,结果砍成了旁边一起直播的石佳明,等于石家明白白断了手。
二、罗某14岁
罗某在网上声称自己14岁,坐不了牢,也就是这份底气放出了他心中的魔鬼。
他明知道砍人行凶是恶劣的犯罪行为,还要去,就是仗着未成年人保护。不仅如此,还有朋友说他人很好,就是脾气不好。
其实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八种严重罪行,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叫做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如果犯了其他的罪行,或者没有犯罪,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罗某砍人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还是要负刑责的。那么就有一个更细思极恐的问题
罗某14岁之前有没有犯过罪?
这里我们可以推测一下,一个具有正常三观的14岁小孩,一般不会身上纹身,也不会网上吵架就去外地砍人。从罗某的作案工具来看,疑似6、70公分大砍刀,砍人动作娴熟狠辣,毫不犹豫。因此不得不让人怀疑,罗某14岁之前是不是也犯过什么罪,而因为14岁之前是无刑事责任的,所以记录被封存,无法追究,外人更无从知晓。
结语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有些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应该降低,以便及时惩治低龄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有些人则认为,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不应该降低,因为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认知等方面还不成熟,需要更多的教育、保护和挽救,而不是简单地加重惩罚。
但从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来看,所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时已经成为了对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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