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低价旅游团,有得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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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元去新疆玩18天买一送一,这样的低价旅游团导致270名游客在当地被“甩团”,且该团近期的报名者竟达2000多名!近两天,新疆接连曝出的恶性“甩团”事件,引发关注。

尽管“甩团”事件中的两家涉案旅行社已被立案调查,但该案暴露出的一些细节仍令人深思。每到旅游旺季,市面上不时曝出的低价旅游团导游骂人、游客投诉等纠纷,也常令人扼腕。

人们不禁要问:“明知山有虎”的低价旅游团,为何屡禁不止?

低价团为何难以禁绝?

所谓低价旅游团,归根结底是旅游报价低于旅行社成本的旅游团。以一条成本价3000元、对外售价2000元,参团游客40人的低价游线为例,旅行社总成本12万元、实收团费8万元,4万元以上的差价及盈利部分必须“羊毛出在羊身上”,由游客购物、餐饮、自费项目的返佣等补足。因此,低价团导游诱导游客购物几乎都有“硬性指标”。这种先靠低价争抢游客,再通过回扣等赚回利润的方式,被行内人士称为“刀尖上削下来的利润”。

此次曝出“甩团”事件的新疆游,即是典型的低价团。该团报价1980元,在新疆玩18天且买一送一,相当于人均团费980元,报名者多为长三角游客,团费还不够买一张往返机票。以上海出发为例,廉价航空上海-乌鲁木齐旅游淡季往返机票也要2400元左右,这还没有计入游客在18天行程中的住宿、餐饮、大巴、景点门票等支出。因此,18天人均980元的新疆游报价低得离谱。

如此离谱的报价,为何还有人趋之若鹜?贪便宜是一方面,也不乏抱着“赌徒”心态的游客。在这些游客看来,既然有人敢这么卖,先去了再说。进了购物店,自己“摒牢”不买即可。而对习惯于恶性竞争的旅行社而言,团费不够覆盖成本,就必须诱导游客购物后拿回扣补贴团费。正是在这种畸形的生态下,当游客不愿购物时,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就不时出现,也令旅游目的地形象受损。

游客体验不佳、导游殚精竭虑带货、旅游目的地形象受损,低价团模式下似乎各方都是受害者,为什么这么多年仍屡禁不止?零和效应可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这一现象,看似各方利益受损,其实仍有“漏网之鱼”从中获益。

仍以上述成本3000元、报价2000元的线路为例,假设40名参团游客中有16人愿意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因此得到的返佣足以覆盖成本,另外24名不购物者就能以2000元的便宜价格走完全程,成为“受益者”。只不过,后者这份额外“收益”是建立在购物游客利益受损的基础上的——低价团行程中的旅游商品,通常价格远高于实际价值。一块标价2万元的玉,实际可能仅价值数千元,甚至还有假货。这些游客买到的,多数是自己并不需要或质价不符的商品,且购物支出通常远高于团费支出。

在这场低价游博弈中,遵章守法正常报价的旅行社也成为间接受害者。这些正规旅行社不仅损失了原本可以正常价格参团的游客,还可能因价格战乱象导致行业形象受损,从而丢失未来的潜在客户。因此,大打价格战的旅行社可谓“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它们原本没有太多生存空间,靠价格战在市场抢得一席之地,遇到购物“大方”的游客甚至还能赚上一笔,低价团自然难以禁绝。

整治低价游需多方合力

值得警惕的是,有了各种线上平台和移动支付手段后,如今的低价团揽客流程变得更加隐蔽,给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以此次新疆“甩团”事件为例,仅参与揽客的熊乐国际旅行社(实际未取得旅行社资质)上海外联部负责人文某一人,就在上海招揽了50名游客。这些游客转账付款给文某,也并未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随后在出游第三天遭遇“甩团”。从这些操作环节看,参团游客在旅行社资质、旅游合同、付款方式上接连踩雷,整个交易流程也完全游离于正常的旅游机构收客流程之外。如果收客方不具备旅行社资质,也不给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万幸的是,由于各地文旅主管及执法部门的及时介入,此次新疆“甩团”事件中的游客陆续得到妥善安排。但调查结果显示,涉事公司5月中旬后,还使用相同模式将陆续接待2000余名游客前往新疆旅游。如果这些游客陆续成行,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新疆“甩团”事件中两家涉事旅行社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立案调查。这也是近年来被曝光的低价游负面事件中少见的被立案调查的案件,其主要原因在于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游客人数众多。但市面上的低价团现象比比皆是,一部分有旅游机构参与,另一些则打着旅游的名义“挂羊头卖狗肉”,远非旅游执法机构能够单方监管。

比如,一些个人或非法组织瞄准银发群体,以“比赛奖励”为名赠送旅游、以“政府补贴”为名组织低价游,或者举办“保健讲座”为名组织旅游等,其最终目标都是让老年人掏出比团费高数十倍乃至百倍的费用购买质价不符的珠宝、保健品,甚至是风险极高的所谓“理财产品”等。

这些打着“旅游”名义的低价团,其中相当一部分已远远超出了旅游概念,其组织者并非旅行社、参与者也与主办方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这种情况,需要旅游、工商、价格、商务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除了被动接受投诉进行调查、跟进处罚之外,更应主动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处罚力度,真正让实施违法行为者付出代价。

旅游行业人士同时呼吁,对出现过违法经营情况的个人,应建立黑名单制度,今后在注册同类型公司时予以一定限制,避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情况出现。此外,由于旅游产品消费链条长、涉及环节多,游客货比三家时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在消费时不应只看价格,而更应关注旅游机构的资质,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购买保险,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