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有一农民,因在田间小路开三轮车,被交警以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面对这一处罚,农民怒将交警告上法院,并还表示:“我虽然没有驾驶证,但是我走的路没有问题。”可交警却回应说:“你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罚你也是有依据的。”那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呢?
这是今年发生在内蒙古通辽的一起案件,这位农民姓张,他和大多数老百姓一样,勤勤恳恳种了一辈子的地,只想攒一点养老的钱。如今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渐渐地,张某感觉自己干体力活已经大不如从前了。为了减少体力劳动,于是他就买了一辆三轮车,平时主要拉拉粮食和工具。
张某想着自己平时也不在马路上开,并且年纪也大了,所以就没有去办理牌照和考取驾驶证。那天,张某吃完饭后就带着农用工具和种子化肥,准备去田里干活。当时他开着自家的三轮车,刚从小路行驶到水泥路上时,就被交警拦了下来。
起初,张某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这又不是大马路。可当交警让他出示驾驶证时,张某这才慌了神,并还支支吾吾的表示自己没有。这交警一听,没有驾驶证你就敢上路行驶,随后又对他的三轮车检查了一番,结果又发现车子连牌照都没办理。
紧接着,交警先对他批评教育了一番,然后就要扣押他的三轮车以及罚款2000元。在听到处罚后,张某是彻底不淡定了,毕竟自己作为一位农民,平时守着一亩三分地,连养家糊口都成为了难题,又哪有钱去交罚款。最终没有办法的张某,只好找到村委会诉苦,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听完后,也感觉处罚的有些不合理,于是就帮他找了一位律师。
当张某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向律师说明后,律师也觉得交警的做法有些欠妥,于是就建议他去法院起诉,并还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最终,张某把交警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他们撤销处罚以及归还自己的三轮车。在法庭上张某表示,自己行驶的道路是属于那种“乡间土路”和“水泥路”组成,并非城市道路,所以不属于“道路”的范畴。
但是交警却表示,张某驾驶的三轮车是从家门口的土路出发,然后行驶到了水泥公路上,按照相关规定,农村的公路属于公众通行道路,这个就属于交警的管辖范围内。况且,张某无证驾驶三轮车还被当场查获,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后,法院认为本案争论的焦点就在于,张某被拦截时的水泥公路,是否属于交警部门管辖?
最终法院在经过审理后认为,公路主要是指国家路线网,比如国道、省道、县道等等。而本案中的道路属于村道,明显不属于公路的范畴,更不属于城市道路和单位管辖的场所。因此,法院撤销了交警对张某的处罚,并归还其三轮车。
不得不说,这个判决真是大快人心,其实农民种田本就不容易,买个三轮车也只是为了干活更加的方便。就本案来说,虽然张某是打赢了官司,但这背后付出的艰辛也是巨大的,所以在很多时候,执法还是要有温度,毕竟我们耐以生存的粮食是靠农民在种,只有他们的收入提高了,我们整个社会才能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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