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分道 各行其道

是和谐交通的基本要求

现实生活中

有的人为了贪图一时方便

不按规定行驶造成血的教训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则

电动车与行人相撞致人死亡

这样一起可怕的案例

案情回顾

5月6日5时22分,杜某驾驶尚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芙蓉大道二段10号门前段非机动车道内时与行驶方向前方非机动车道内步行突然向右偏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接下来

跟着宁妹儿一起学习“各行其道”

到底该如何做?

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道路右侧行驶。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如果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通行,就不再被视为“行人”。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在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均没有闯红灯的前提下,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将承担部分责任。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安全头盔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驾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行人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过马路,请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一定不要随意横穿马路及翻越护栏,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摒弃交通陋习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各行其道 文明出行!

来源:银川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