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世纪中期以后,美国民族矛盾日益激化,民族矛盾愈演愈烈,民族矛盾日益突出,民族矛盾日趋严重,民族矛盾日渐激化,最终引发了内战。

在这次的冲突中,最直观的体现就是民族间的冲突,而冲突的核心则是奴隶制度。

查尔斯·沃德尔·切斯纳特是美国当代黑人作家中最负盛名的一位,也是美国当代黑人作家中的一位,也是美国黑人小说创作的先驱。

在俄亥俄州和北卡罗来纳州长大的切斯纳特,从他的外貌上很难看出他是一个混血的孩子。切斯纳特直到他上了一所小学,从那以后,他一直在自学。

一八七七年,他在北卡的一所黑人教师学院担任院长,三年后,他参加了一次律师考试,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但是,他在《大西洋月刊》上的写作才刚刚起步,他的文章就是靠着投递才得以发表的。要想从一堆稿子里被一个主编挑出来可不简单。

1887年,切斯纳特的首稿《上了咒语的葡萄藤》引起了主编的注意,他很欣赏,于是不仅发表了,而且还给那位无名的青年撰稿人再次发出了邀请。

切斯纳特在给《大西洋月刊》写文章时,把他的黑人血统隐藏起来。

作为一个以写短篇故事著称的人,他在童年时代就决心要成为一个有智慧的黑人,成为一名作家。

在他看来,“美国社会中的民族问题,本质上就是白人对黑人民族的看法,所以,他的文学创作,就是要在自己的作品中,进行一次精神上的变革,从而完全扭转白人对民族的看法,从而改变整个社会,最后,让广大的白种人都能接受民族平等的思想。”

二、

切斯纳特所有的工作都是以种族歧视为题材的。

但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半人马,而且他的小说也涉及到了半人马这一敏感和禁忌的问题,评论家们对他的批评也不少。

切斯纳特说,他的大部分创作都是关于混合种族的,因为混合种族在生活中面对着和黑人一样的问题,但是在很多时候,混合种族的问题更加复杂,更加难以解决。

在切斯纳特的小说中,那些以自己为尊的混血民族,按照他们之间的种族划分出了阶级,构成了一个既可笑又歪曲的族群。

有相当财力的浅色皮肤的混血种族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对黝黑皮肤、纯种的黑种人团体。

同时,黑人也受到了种族歧视的压迫与歧视。

切斯纳特以一种嘲讽的方式,揭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贵族”们的话语和行为。

在《事关原则》一书中克莱顿身上有四分之三的白色血液,他拒绝与自己为黑皮肤,拒绝与黑皮肤的人交往,更拒绝与他们交往,像躲避疾病一样躲避他们。

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原则性的东西。

艾丽斯虽然长得像个白种人,但白种人也不愿意,适合她的人选也不多,所以她的父亲和母亲都鼓励她四处游历,寻找合适的人选。

一次,她从华盛顿回到家三周后,接到一位名叫汉密尔顿的黑人众议院成员的来信,向她表示了在一次舞会上的邂逅,并向她表示了自己对她的钦佩,并请求她以出差为由,到南方去看望她。

因为那天晚上在华盛顿举行的舞会上,有那么多人邀请她跳舞,所以尽管她的父亲和母亲都问得很仔细,但艾丽斯还是想不起来汉密尔顿到底是谁,她只记得那个人的皮肤更深一些。

克莱顿在这件事情上,经过一番试探,才知道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人,便告诉她,她将像对待白种人那样对待他。

他唯恐本地招待黑奴的饭店档次不够,非要让他搬回家不可,因此,他从上到下,从下到上,都在整理屋子,准备迎接宴会,发出请柬,忙忙碌碌。

克莱顿和他的伙计们在火车站迎接汉密尔顿时,他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皮肤白皙的人,而是看到了一个身材矮小、面容英俊的非洲黑人,以及两个写着“华盛顿市”字样的行李箱,他们断定这个人就是汉密尔顿。

克莱顿见不得这样一个陌生人,他的副官杰克建议,艾丽斯生病了,他的家人不能收留他。克莱顿叫杰克带他去酒店,然后他就回去请大夫,这样就搞定了。

他们心中暗喜。

第二天,报上刊登了关于汉密尔顿的消息,汉密尔顿是个白皮肤的人,带着深皮肤的人,琼斯是个白皮肤的人,克莱顿这才明白,原来他们在火车站见到的人就是那位白皮肤的人。

报纸还说,镇上的瓦特金斯家要为这位议会成员举行一个宴会,于是,皮肤白皙的瓦特金斯女士就嫁给了汉密尔顿。

克莱顿的原则性问题使他的美丽愿望破灭,使他变得可悲,可恨,滑稽可笑。

《雪松后面的房子》是切斯纳特的处女作,也是一本颇受争论的著作。

这本书的主角丽娜·沃顿是一个漂亮的混合种女孩,跟她的兄长和妈妈都是半白的混合种。

她的兄弟约翰隐藏自己的黑衣出身,冒充自己的白衣骑士,取得了法律证书,并购买了一片庄园,成了地方上的一位贵人。

他将自己的姐姐从北卡罗莱纳的黑种人聚居地搬到了他居住的白种人群山中,丽娜在白种人圈子里被公认为是最漂亮的女孩,年轻的白种人乔治一眼就爱上了她。

在乔治提出要嫁给丽娜之后,丽娜陷入了极端的纠结之中。她担心自己的身份迟早会败露,可是,一旦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乔治,她的弟弟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职业生涯就会毁于一旦。

在婚礼的前一天,丽娜收到了一封电报,说她妈妈病了,于是赶回老家探望她妈妈,正巧乔治也来这里办事,这才知道丽娜的真正身份。

自诩心胸开阔的乔治,再也忍受不了丽娜那半人半兽的身份,和丽娜分手了。

无奈之下,丽娜只好返回自己的故乡,在一所村子里的黑人小学任教。

这位黑校长性格很坏,他企图陷害她。

尽管乔治并不愿意娶丽娜,但他还是希望漂亮的丽娜能成为自己的情人,但被丽娜婉言谢绝了。

她不能忍受这个以种族为尊、以伦理、以爱为尊的世界,身心俱疲,最终抑郁而死。

在这本书中,弗兰克·福勒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他对丽娜一往情深,甚至对她有救命之恩,但他总认为丽娜这种人的皮肤颜色要淡一些,比较“优越”一些,于是就将这份感情埋藏在了内心深处。

在20世纪初期,一亿美国人当中,超过一千万黑人,而在这一百万黑人中,有一百五十万长得像切斯纳特,但是,在南部和某些北方州,种族间的通婚依然被视为禁忌。

切斯纳特曾在讲话中对此予以严厉批评,称其于法律与伦理均不合,且有损人性。

切斯纳特用丽娜悲剧的结尾来谴责种族主义的不公平,并从社会、经济、心理等方面对丽娜姐弟隐藏自己的黑种身份进行了剖析,从而展现出这一群体的生活状况。

在丽娜的故事里,她认为自己比其他混血儿更有优越感,认为自己比其他混血儿更有优越感,认为自己比其他混血儿更像是一朵花。

带有这样一种“有色情结”的人们竭力将自己与“一般黑人”区分,营造出一种虚假的、以“有色人”为代表的小型社会,以此来减轻因被“有色人”所忽视所排斥而带来的苦难。

丽娜的一生有很多悲惨的经历,但她并不憎恶自己的黑血,这一点在很多白种人小说里都有。

白种人总是觉得,一个混血儿隐藏自己的黑种人出身,是一种羞愧和自卑,是一种性格上的缺点。这部作品公然抨击了白人的种族歧视。

三、

在切斯纳特的作品中,克莱顿与艾丽斯、丽娜与她的兄弟与妈妈都在努力地掩饰自己的真实面目,用自己的真实面目来欺骗自己。

他们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的本质不允许他们这样做,所以他们也很迷茫。认同是美国非裔作家创作中一个重要的题材。

在这个充斥着种族主义的世界里,混血儿童的生活状态,令他们迷茫的是,他们到底是谁,他们又有多少“伪装”自己。

切斯纳特对弗兰克的优点赞不绝口,以致人们猜想,切斯纳特自己是否也像丽娜一家那样,受到了种族歧视的困扰,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个白人,但却觉得自己比周围的大部分人都要好。

从现代后殖民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一点与《黑皮肤,白面具》中的“内心殖民”有异曲同工之妙。弗朗茨·法农是法国著名的马提尼克作家,散文家,心理分析家,革命家,作家。

法农在法时期,写出了一本关于他作为一个在法国的知识阶层的生活状况的著作《黑皮肤,白面具》。

法国海外省“法国人”,尤其是“安的列斯人”,因其合法身份而被视为法国人,既瞧不起法属非洲的黑奴,同时,由于自身是有色种族,他们与白种人之间也会产生一种内在的低等感觉。

他们下意识地认同了白种人的优越性,用白种人的价值标准来评价自己。

本书正是从这些黑人的心灵困惑及其所引起的心灵上的痛苦出发,揭示了长久以来的殖民主义对这些黑人所造成的心灵创伤,这些黑人早已成为了法国人。

在阿尔及利亚,他还写了一本关于阿尔及利亚人民在法国殖民地生活中所遭受的苦难的书,他还写了一本《地球上受苦受难的人们》。

他的作品被公认为五六十年代的黑人解放的经典之作,同时也对当时美国乃至欧洲的一些激进主义运动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法农在他的《黑皮肤,白面具》一书中谈到了“内心殖民”这一问题,他说:

“我是被殖民主义预先设定好的人,他们把我培养成一个有能力的人。

他们将自己与那个异域世界的“我”联系在一起,愿意舍弃自己原本的文化特性。

而这些“黑肤色,带着白脸”的人,则会迷茫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从小就被灌输了纯种的思想。

在他们的心目中,自己就是纯种的白种人,所以他们才会将黑非洲人当成纯种的黑种人,而不会对自己的纯种产生任何的质疑。

于是,他们就发生了不幸的事情,在他们和这些肤色苍白的欧洲人交往之后,他们就变得混乱、迷失了自己,陷入了一种反省之中,在这些白种人看来,他们和黑非洲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结语

在他们看来,黑人是邪恶的,是罪恶的,是贫穷的,是死亡的,是战争的,是饥饿的。

天空是一片漆黑。

殖民时代的黑人对白色的文明趋之若鹜,但他们始终无法脱离黑色的躯壳,从而导致了他们的精神上的巨大灾难。

从客观上讲,切斯纳特竭尽全力地反抗着“白人”的自我,然而,他的内在奴役却发生在他的意识深处,难以被轻易否认。

切斯纳特与其作品中那些混血和北卡罗来纳人有着鲜明的不同,他显然觉得自己比周围的大部分黑人都要高人一等。

他希望自己也能跻身于美国上层社会,而这位上层社会恰好是一个白人,而不是一个黑人。因此,切斯纳特的非裔朋友以及他自己都陷入了一种自我认同的困惑之中。

参考文献

1.美国文学史概要

2.美国20世纪黑人小说选读

3.美国文学发展史

4.影片评论